• WAP手机版 RSS订阅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特别报道

“晋州鸭梨”助推特色产业

时间:2018-1-30 15:53:04   作者:     
内容摘要:河北省晋州市私营企业协会充分发挥个私协会的作用和优势,把“巩固和扩大‘晋州鸭梨’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运用商标品牌促进晋州市特色农业发展”作为协会服务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
  河北省晋州市私营企业协会做为晋州鸭梨地理标志商标管理单位,在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个私协会的作用和优势,把巩固和扩大“晋州鸭梨”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运用商标品牌促进晋州市特色农业发展做为协会服务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认真规范商标使用工作,培育扶持“晋州鸭梨”这一富有晋州历史传承特色的特产品牌成为名优品牌,取得了一定成效。
 
  地标品牌走向世界
 
  近年来,晋州市私营企业协会通过组织商标使用单位参加国际性和全国性各类博览会和展示会,进一步宣传晋州鸭梨,推介晋州鸭梨。2012年12月,“晋州鸭梨”做为石家庄市唯一参展商品,在第一届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博览会上以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独受青睐,直接与8家国内外客商达成2120吨销售意向,与15家客商建立销售合作关系。2013年6月参加国家工商总局举办的中国(大连)国际商标品牌节,“晋州鸭梨”又以成交量3000余吨的成绩与数十家经销单位达成销售协议。2014年5月在国家工商总局的支持下,充分运用第43届世界广告大会,对“晋州鸭梨”展开了全方位的品牌宣传活动,对“晋州鸭梨”走向世界,产生了巨大推动作用,并得到了大会组委会颁发的“第43届世界广告大会选用果品”的证书和牌匾。在国家和省市工商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晋州鸭梨”地理标志2012年12月被河北省工商局认定为“河北省著名商标”,2013年12月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在帮助“晋州鸭梨”拓展市场方面,晋州市私营企业协会把着力点放在利用好“晋州鸭梨”这张独特的地理标志名片,把产品推向更广阔的市场上,经多方沟通联系, 2016年1月中旬,在“2016年全国品牌果品展销会”上,晋州市私营企业协会邀请举办方中国果品流通协会和广东东莞莞香农贸市场有限公司负责人前往晋州市考察“晋州鸭梨”储存和销售情况,并召开商标授权使用单位座谈会,具体商定“晋州鸭梨”品牌果品免费在展销会上进行展示和销售事宜。
 
  这次展销会是由中国果品流通协会主办,海南、陕西、河北、山东、山西、陕西等15个省共组织数百家水果企业、农业合作社参会,展销会址处于珠三角“1小时经济圈”,晋州市果品企业携带数十吨优质梨果,代表晋州鸭梨地理标志产品参展,会议期间,一是通过现场产品展示、展牌文字介绍、现场品尝等方式展示了晋州鸭梨的特色品质;二是发放以《腾飞的晋州》为专题,涵盖晋州市地理位置、历史名人故居、农业特色、工业产业集群、商贸活跃特点的介绍,以及“晋州鸭梨”种植历史、产品特色、历年获奖经历、联系单位的宣传册2000份;三是通过参加举办方组织的与东莞、深圳、广州部分大型超市、果品经销商的产品对接座谈会,详细介绍了晋州鸭梨的种植情况和产品品牌及质量保证;四是做为优质品牌嘉宾参加举办方组织开幕式和系列活动,进一步彰显了晋州鸭梨的影响,促进了在这一区域的市场占有率。
 
  多方举措成助力
 
  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作用。多年来,晋州市私营企业协会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其规模大、管理规范的特点,成为使用地理标志的示范户、产品质量的标杆和独特品质的维护者,并确定了5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大力推进“龙头企业+梨农+地理标志商标”的生产模式,以村为单位与梨农签订鸭梨种植基地预购协议,常年派出技术人员,指导梨农严格按照“晋州鸭梨生产技术管理操作规程”“地理标志产品——晋州鸭梨地方标准”进行种植、选果、储藏和运销。通过龙头企业保障产品质量,运用证明商标扩大销售市场,提高了经营主体和农民的市场化组织程度,由此确保了“晋州鸭梨”的独特品质,仅河北吉东果业有限公司2016年就联系26000亩生产基地,涉及果农3200户,并于高出市场收购价每市斤0.2元的价格收储鸭梨2万吨。在全区域起到了标杆和带头作用,实现了企业和农户在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中的双赢。
 
  提高“晋州鸭梨”产品附加值。
 
  私营企业协会做为商标注册和管理单位,在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下,制定了《“晋州鸭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规定》《“晋州鸭梨”包装物管理办法》《“晋州鸭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许可使用规范》《“晋州鸭梨”质量检验检查制度》《“晋州鸭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范本》等制度规范,并聘请了两家有产品质量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定期对使用商标的产品进行检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专业合作社,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明确商标注册人、使用人各自具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采取发放《许可使用授权书》的方法增强商标使用人的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确保了“晋州鸭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规范使用。
 
  经过认真审查,目前授权许可12家企业使用“晋州鸭梨”地理标志商标,这些经营鸭梨的企业“如虎添翼”,鸭梨每公斤收购价平均比普通鸭梨要高出0.1至0.2元,果农大幅度增加了收入,消费者购买了健康、无公害又具有独特品质的地理标志产品,经营者有了稳定的生产基地、高质量的晋州鸭梨和日益增加的客户群,可谓一举三得。2017年以来,晋州市私营企业协会对获得许可使用企业进行了走访,指导、帮助他们按照有关规定印制使用晋州鸭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国家工商总局地理标志专用图案,监督指导这些企业严格按照晋州鸭梨质量技术标准进行收购、检验储存、包装、运销。2017年商标使用单位共计收购储存21.5万吨“晋州鸭梨”,为销售旺季做好了准备。
 

标签:2018年第1期 
杂志简介 - 组织机构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光彩》杂志社   联系电话:010-8226201682262069 京ICP备050412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