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2月29日 星期日
  • WAP手机版 RSS订阅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特别报道

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个体户健康发展

时间:2021-2-26 15:30:46   作者:臧梦璐     
内容摘要:营商环境是攸关中小微企业、个体户存亡的“生命线”,要从体制机制层面谋长远之策,破除民营企业发展障碍,营造新常态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营商环境是攸关中小微企业、个体户存亡的“生命线”。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是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在十三届全国政协第46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委员们纷纷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相关部门也在会上积极回应。

  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公平竞争


  “目前,我国的营商环境还不适应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伟民开门见山、直指问题。杨伟民曾多次带队赴地方深入调研,调研中,有企业反映,一些地方还存在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涉企收费“剪不断、理还乱”,执法检查多且重复,新老政策、部门间政策不衔接,“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依然存在。杨伟民表示,应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清除隐形壁垒,推进简政放权、减政减权;制定全国统一的收费清单,清理规范减少涉企收费,加强对垄断行业的收费监管;完善对企业检查的国家规范;增强政策稳定性透明度。


  “与营商环境比较好的国家相比,我国一些地方的营商环境还有待改进。”全国政协委员、研祥高科技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陈志列表示,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为避嫌而不作为,怕出事而不担当,政商关系由“亲而不清”

  变成“清而不亲”,由“勾肩搭背”

  变成了“背靠着背”。

  “建议明确对地方政府营商环境建设的指标体系考核。”陈志列表示,应把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引入我国地方政府考核,并出台对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另外,各地政府应以政策和法规的形式出台“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在“亲清”政商关系方面提要求、划界限。

  “近年来,虽然政府机构、大型国有企业清欠民营和中小企业款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应收账款拖欠问题仍然是当前我国营商环境中的痛点和难题。”全国政协常委、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葛红林表示,“银货两讫”作为我国最该传承的优秀营商文化,本该成为营商优势,却没有得到充分发扬光大,反而成了我国营商环境的诟病。

  “要齐心协力共同打造‘应付尽付’的营商环境。”葛红林在会上发出疾呼。

  他建议,应促进各级政府成为“应付尽付”的诚信政府,各级地方政府应坚持“新官要理旧账”的理念,对历史遗留的欠款,包括政策补贴欠款,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上级政府应将拖欠款纳入下级政府的债务和负债率压降的主要考核内容,并穿透到对相关政府投资平台的考核。促进国有企业成为“应付尽付”的引领企业。国有企业应起到带头、引领和示范作用。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继续将清欠工作纳入监管的重要内容。促进大型民企成为“应付尽付”的自律企业。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要继续支持各行业协会、信用评价机构参与“诚信兴商”的建设,加大对“应付尽付”先进企业的社会宣传,加大对“能欠则欠”拖欠大户的社会监管。


  打通落实堵点,提升法治化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占斌认为,从立法上赋予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平等地位并平等保护,注重全面完善公平公正的产权制度,全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产权,健全涉及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已经成为治国理政的一件大事。他建议,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继续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同时,加强司法保护,严格区分企业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实际界限,严格区分企业和企业家的法律责任。


  在全国政协委员、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立看来,目前,企业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是比较困难的,相关部门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缺少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规。因此,他建议进一步完善以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和运行机制,同时,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专项行动,并加大对不诚信企业和劳动者的处罚力度。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2019年,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后,“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等模式在全国加速推广,但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的数据共享难,仍是数字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难点和堵点。


  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苗圩建议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努力破解“数字孤岛”。苗圩建议,加快数据立法,实现数据的依法收集、汇聚、共享、管理和利用;加强顶层设计,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通”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扩大数据来源,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政务数据信息源;加强应用牵引,促进公共数据社会化应用、便民化利用。

  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是良好的营商环境必备要素之一。“现在登记注册非常方便,但在一些许可办理方面审批程序还是有点复杂,还可以进一步改进。比如卫生许可证的办理程序仍旧繁琐,非专业人士可能要跑一周才能办完。”瞿伦川建议按照“宽进严管”的要求,进一步降低许可办理门槛,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效率,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唐军在会上就委员及代表提出的建议做出了回应。唐军表示,针对委员提出的规范涉企检查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从2015年在全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这个制度核心有两点:一是不得随意查,要通过随机抽取企业;二是避免重复检查,要多部门联合抽查。

  这几年市场监管部门对所有企业的抽查比例控制在3%-5%;现在已有35个领域、74个事项实施联合抽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但特殊重点领域监管没有纳入这个范围。另外,双随机抽查制度现在基层执行中也没有完全到位。下一步,考虑从三方面完善涉企检查制度:一是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明确抽查事项清单,不得随意到企业检查。二是规范特殊重点领域监管,对特殊重点领域建立统一清单。三是检查与信用监管结合,对低风险、守法守信企业减少抽查频次。

  针对瞿伦川反映的关于个体工商户的问题,唐军表示,个体工商户在疫情形势下困难较大,但随着疫情形势好转,情况也会好转。市场监管部门正在推动个体工商户的立法,对简化许可办理程序,国务院正大力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减少行政审批。

  简化个体工商户年报系统登录这一建议,现在山东、河北已经采取了简化措施,下一步要在全国推广。

  针对委员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问题,涉及市场监管总局履行反不正当竞争法职能,下一步综合委员建议,将加强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执法,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大执行力度。二是强化服务,指导企业正确认知商业秘密范围,包括建立完善企业保密协议等商业秘密的内部管理制度。三是法律法规的制度需要完善,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正在审定过程中,争取尽快出台。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在全社会树立商业秘密保护理念,营造良好氛围。

标签:2021年第2期 
杂志简介 - 组织机构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光彩》杂志社   联系电话:010-8226201682262069 京ICP备050412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