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营者消费维权责任” 教育引导活动中,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张严方就在新消费形式下,如何依法保护企业私有财产权,企业怎样完成转型升级,以及企业应承担的消费维权责任等问题做了深入介绍。
她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消费者至上、依法行政、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和社会共治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责,开拓创新,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对新形势下加快消费维权工作的转型升级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使得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蓬勃发展。
中国进入消费拉动经济阶段
2016年11月1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16年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达52.9971万亿元,同比增长6.7%,环比增长1.89%;第一产业增长3.5%,第二产业增长6.1%,第三产业增长7.6%.可以看出,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投资、消费、出口中,消费已遥遥领先。这表明我国已经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
为了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近3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多个与消费相关的政策法规。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部署进一步扩大国内消费特别是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服务消费的政策措施。《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
第一,着力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围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通过提升服务品质、增加服务供给,不断释放潜在消费需求。主要包括,逐步将国际邮轮入境旅游团 15天免签政策扩大至更多口岸,适时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推广至符合条件的地市级文化、文物单位,年内完成体育类社团与机关脱钩第一批试点,适时向全国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服务机构不合理前置审批,鼓励在理、工、农、医,国家急需的交叉前沿学科和薄弱空白学科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等。
第二,大力促进传统实物消费扩大升级。以传统实物消费升级为重点,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创新增加产品供给,创造消费新需求。主要包括打破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模式,出台家用绿色净化器具能效标准,制定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推广目录等。
第三,持续优化消费市场环境。
聚焦增强居民消费信心,吸引居民境外消费回流,营造便利、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主要包括提高城市快速消费品等民生物资配送和冷链物流能力,加大对城乡农贸市场和物流设施等的支持力度,对内外销日用消费品实行“同线同标同质”,加快推进智慧家庭、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等。要指出的是,中国正从投资社会转向消费社会,扩张消费的政策方向是对的,但不能只停留在政策意愿上,而要转化为切实的执行。
依法保护企业私有财产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标尺
随着消费市场的转型升级,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经济体。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资本外流现象也持续走高。导致资本外流的因素很多,一部分有产者对财富安全缺乏信心是原因之一。依法保护企业的私有财产权是很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非常关注的问题,也是稳定其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2016年11月27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正式对外公布,意见从11个方面对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进行了全面部署,意在解决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平等保护等问题。一个人拥有按照自己的方式占有、使用和处分自己合法财产的权利,是其享有自由、尊严和其他权利的前提,也是其实现美好生活的必要条件。
因此,保护公民财产权成为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准则,也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尺。具体而言:第一,保护财产权,要恪守“物权法定”原则。一切个人拥有的财产,只要是合法取得,即应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非法侵犯和剥夺。在法治社会,一切产权的变动、限制和剥夺,都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和法定方式来完成。
第二,保护财产权,要尊重契约自由原则。契约自由可以确保财产交换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还可以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水平。在执法活动和司法实践中,要恪守政府管理与市场竞争的边界,不能将公权力凌驾于私法自治之上,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更替作为政府违约、毁约的抗辩理由,随意否定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导致公民依法享有的合同权利无法实现。
第三,保护财产权,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法定赔偿上限,探索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
第四,保护财产权,必须建立和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产权归属确认体系。最高法官员发文表示,未来将建立以人民法院终极裁判来确定财产所有权最终归属的解纷体系。如果能认真执行,对中国社会将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
自我驱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发挥新消费的引领作用,促使企业转型升级,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光靠国家政策是不够的,需要企业和全社会共同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法规中已经明确规定,企业对产品质量承担主体责任,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但目前,“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还未完全深入到企业之中。要真正形成“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并使之落到实处,就必须切实加强对全体员工特别是“一把手”和具体负责人的安全教育,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实现教育全覆盖,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
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完成自我驱动生长需要企业具备三方面的素质:不断用增长来应对变化;不断变革自己和遵从市场规律。
企业自我驱动生长的内涵表现在两个方面:持续不断的变革转型和自我更新。
很多企业都在谈转型和创新,但多数只是在概念上提一提,无法落实。企业创新转型要从内部调整战略开始,重塑企业价值构造,重新整合企业资源,包括企业信息系统、组织平台、知识技能等等。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2017年将会有更多互动、高效、共生的模式改变市场格局,所有的商业和行业也会被重新定义和重构。因此,企业要跟顾客一起去创造趋势——不仅仅是提供产品和服务,还要跟消费者一起构建一个价值架构,靠整个组织的力量完成自我驱动生长。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配套法规规章日趋完善,企业唯有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不断提高自己的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坚持“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切实发挥自身的自律作用,充分维护消费者权益,公平竞争,才能真正赢得消费者的青睐,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实现自身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