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望都县个私协会 麻学军
近些年,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下称县个私协会)
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抓重点、攻难点,切实将帮助会员企业消费维权工作做到了实处。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案件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2014年12月,消费者余某到县个私协会投诉该县某农机公司(已改制),投诉事由为余某在使用从该公司购买得“哈克”牌玉米收割机时左手被压断致残,余某因此要求经销商韩某进行赔偿,但交涉半年无果。期间,信访办、公安局多次召集双方调解无效。后来,余某向我求助。
我在接到余某投诉后,首先依照工作流程对双方进行调节,但双方各执一词,韩某认为农机符合质量要求,是使用方操作不当所为,因此他不承担任何责任;余某则强调自己是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操作,没有进行违规操作,因此农机出售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事情因此陷入僵局,我眼见调解无效后建议余某向法院起诉,但余某因为势单力薄且手有残疾因此无法独立完成起诉流程。
最后,我收集了双方与车有关的全部资料,利用晚上的时间在办公室加班逐字逐句研究资料,终于发现了产生问题的真正原因,余某购买的农机的使用说明书与余某所购车型不符,因此在余某按说明驾驶时导致左手受伤致残。
问题找到后,我先后四次到南方与生产厂家交涉。这是一家上市公司,有专门的法务部,一开始,我和公司的律师谈,在经历了种种困难后,我终于见到了老板,最后该老板退回了余某的全部车款,还给予了她3万元的伤残费。
今年3月28日,我接到电动汽车经销商崔某的投诉:去年11月份,崔某从江苏宿迁市某新能源汽车公司订购了11辆电动汽车,不久发现有一辆6块电池纯电的X5款车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车门无法关上且不能正常充电。
崔某多次与厂家取得联系,由于业务员和售后部门对产品缺陷责任界定出现分歧,导致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无奈之下崔某只好向望都县个私协会投诉。
接诉后,我及时向局领导进行了汇报,局领导非常重视,要求我们对崔某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
由于电动汽车厂家位于江苏省宿迁市,很难进行现场调解,但为了维护我县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挽回崔某的经济损失,我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组成工作组前往江苏宿迁厂家进行调解。
到达江苏宿迁后,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协调下,我们和厂家负责人面对面就法律法规、“三包”规定等进行了深入沟通,经过耐心细致地工作,厂家认可了其产品确实存在缺陷,最终答应按照有关规定退还崔某车款、运费等全部费用共计24450元,这场跨省经济纠纷案件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上述案例只是我县个私协会工作中的几例,但却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交易时务必将所有相关资料保存好,这样在遇到问题时才可以处在有利的位置。(整理:石海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