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许多有梦想、敢想敢干的年轻人投身创业,这些年轻人大多是第一次创业,缺乏经验,认为找对投资人、解决资金问题就行了。其实不然,年轻创业者在融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股份配置不合理、过早拿战略型投资、误签不平等合约等,这些问题会让优秀的项目在落地时磕磕绊绊,最后导致创业失败。那么,首次融资时,哪些资金和投资人不能碰?
暴发户不能碰
从传统行业转型做投资的企业家,在投资时容易借助自己曾经的资源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忽略创业者的利益。
近几年,传统实体经济不景气,而互联网产业正处于风口,“互联网+产业升级”带来很多商机,所以很多传统行业的企业家,想投资一些新兴的互联网产业,从而实现转型。但这类企业家绝大多数对“互联网+产业升级”并不熟悉,在投资时,喜欢倚仗自己多年生意场上积累的人脉、市场等资源,让自己的投资股份变得大些。
这种投资人多为暴发户,并不是专业的投资人,对于投资市场的规则和逻辑所知甚少,认为钱是万能的,控制欲很强。这类暴发户型投资人多数还会有高高在上的感觉。创业者虽然需要投资人的资金来支持自己的项目,但投资者也需要通过创业者的项目来获得更大的利润,所以在人格上,创业者与投资人是平等的。创业者如果选择这类自我感觉良好、喜欢拿钱压人的投资人,最后一定会成为投资者的小跟班,一旦意见不合,投资人很可能会终止投资。
另外,这类投资人还喜欢拿钱换股权,甚至要获得比创业者更多的股权。一旦投资人的股权过大,就会名正言顺的获得话语权,从而决定项目发展的方向。这类投资者还喜欢把创业者当员工,完全行使创业者的权利,在公司运营、招人、战略方向的制定上指手画脚,让创业者不知所措,自乱阵脚。遇到这类投资者,创业者的智慧无法发挥,决策很难推进,进而会丧失对项目的控制权。另外,这类投资人一旦进入项目,后续的融资将很难以合理的估值介入,公司接下来的融资和发展计划也无从开展,创业公司离倒闭也不远了。
不要过早拿到战略投资
投资一般分为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对于创业者来说,过早拿到战略投资相当于过早设定一个“天花板”,这对于很多有想法的创业者来说,会严重遏制自己的想象力和激情。同时也会让项目过早“站队”,在竞争合作上,会有较大限制。比如公司的某项业务和服务不能和某个公司合作等等。过早的战略性投资,是好还是不好,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笔者认为过早的战略投资对创业者来说相当于找了一个可以“包养”自己的金主,是否需要这样的金主,创业者要仔细斟酌。在创业初期,如果可以选择用钱去解决的资源,不要太早地被人用股权战略投资,A轮后期,依公司发展和业务情况,可以考虑是否需要战略投资。
不要签订不平等条约
目前处于资本寒冬,创业环境极其艰辛,首次创业者更面临非常大的融资难题,所以很多初次创业者在融资的过程中,为了融资成功,不惜放低姿态,无原则地向投资者妥协,这导致很多不专业的投资人和机构,会向创业者提出很多不平等条约。没有经验的创业者觉得只要融到钱,先把事情做起来就可以了,对于不平等条约并不太在意,这是非常错误的做法。如果创业者没有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斟酌,不平等条款一旦签订,随着公司的发展,后面会有很多麻烦的事情等着你。
另外,不平等条款还会制约创业者的思路,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将产生非常致命的伤害。在融资的过程中,对于投资者提出的多占股份额度、对赌协议等不符合常规的条款和协议,创业者一定要谨慎,尽量避免出现类似条款。
不平等条约还可能导致投资人行使合伙人的权利。这类投资人希望通过投资的方式参与到创业项目中。然而,合伙人和投资人的角色定位是完全不同的。投资人仅仅是出资金,项目的发展和规划是由创业团队来决定的。如果投资者想成为创业合伙人,就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创业者在投资前,需要签订一份协议,安排好公司里每个职位的具体分工,比如C E O 、C T O 、C O O 、C M O 等等,从而保证团队和创业公司的业务效率。
创业者在与投资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先小人后君子。初次创业者与投资人在沟通和谈判的过程中,建议找一家有融资经验的律所或财务顾问,一方面是因为关于投资条款的谈判耗时耗力(里面大多都是法律条文和投资约定),另一方面是囿于谈判方式和手段,过程可能不是很愉快,这样条款的争夺最好交由双方的律师解决,而在估值、所有权、控制权方面的有效平衡由创业者和投资者掌控。对于谈判结果和签字后的投资协议,彼此都要从内心认可,以免影响日后的经营管理。谈判是斗智斗力的过程,谈判结果是包容平和的过程,签完协议后,彼此合作的日子才刚刚开始,好的合作是实现投资人和创业者“双赢”的基础。
警惕套取商业秘密
如果创业者遇到投资人刚认识就立刻询问其商业模式和盈利方向,要特别谨慎。
在投资圈里,有很多人会假借投资人的幌子,利用初次创业者欠缺经商经验的特点盗窃项目信息,然后放到自己已经投过的类似产品和项目中。遇到这类投资人,创业者要先获得他的名片,在彼此了解后再交谈项目。创业者在遇到投资人时千万不要迫不及待地将自己的项目内容详细地进行阐述,如果投资人对你的项目真心感兴趣,会对项目和创业团队进行尽职调查。
一般来说,想要套取商业秘密的投资人,在交谈中会变得优柔寡断。
如果创业者遇到优柔寡断的投资人,自己必须果断,主动与投资者沟通,如果投资人在签署TS协议(投资意向书)后,依然犹豫不决,投资款项迟迟不打进来,那么创业者要迅速做出调整,设置时间限制,问明原因,别因为不靠谱的投机人和机构浪费了最佳融资时机。
另外,虽然现在官僚机构的钱相对比较容易获得,不过因为体制等原因,这类资金可能会面临很多繁琐的人情和人际关系,会耗费初创团队的财务和精力,让年轻的创业者感到心力憔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