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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 从我做起”倡议书

时间:2016-11-28 13:49:35   作者:     
内容摘要:
  全国个体私营企业的同仁们: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加注重市场的公平性和规范性,赋予了经营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这对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参加本次教育引导活动的全体代表向全国个私协会广大会员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动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坚决抵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人身财产安全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获得知识权、受尊重权等合法权利。
 
  二、及时妥善化解消费纠纷。认真研究企业和行业中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仔细查找管理制度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建立高效的消费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妥善化解消费纠纷。落实投诉首问负责制,自觉履行对消费者以及社会公众的义务。
 
  三、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是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障,要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拒绝生产和销售侵权假冒商品,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需求。
 
  四、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的监督,虚心听取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以实际行动增强全社会消费信心。
 
  全国广大的个私企业经营者,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要主动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消费维权,从我做起”,以实际行动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经营者消费维权责任”教育引导活动全体代表
2016年10月20日
 

标签:2016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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