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鼓励、支持和引导全省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巡视员张文献对《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
广东省是市场主体大省,也是个体工商户大省,当前呈现出比较好的发展势头。截至2月底,全省实有个体工商户925.86万户,同比增长9.63%,较2022年末增长1.43%;今年1至2月,新登记个体工商户25.77万户,同比增长38.18%.“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要统筹短期纾困与长期培育,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个体工商户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张文献说。
《实施办法》聚焦纾难解困。张文献表示,前期调研显示,从事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在客流量、营销收入等方面已经基本恢复到疫情前水平。但是,个体工商户生存质量不高的问题依然突出,“生存型”个体工商户占多数,纾难解困任务很重。要把蛋糕做大,为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让更多个体工商户存续发展。
《实施办法》突出普惠精准和分协会/ASSOCIATION型分类。张文献表示,要更加突出普惠性,聚焦共性需求,完善政策体系,用有限的资源扶持更多个体工商户;也要兼顾个性化需求,分类施策、分型培育,采取个性化、差异化帮扶措施,提升个体工商工商户发展质量;支持和培育知名小店,打造民俗旅游接待、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等领域的经营样板,挖掘培养以弘扬民间传统技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己任的“老工匠”“老艺人”,鼓励个体工商户参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形态。
《实施办法》提出,市场监管部门应重视提高个体工商户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依法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权利的保护力度,鼓励和支持个体工商户提升知识产权使用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强个体工商户商标品牌培育,支持各类协会建设个体工商户商标培育指导站,支持“ 名特优新” 个体工商户创新发展,挖掘老字号商标品牌资源,提高商标品牌管理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以“老字号”商标、个体工商户商标和专利为担保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实施办法》提出,充分发挥各类资金作用,为个体工商户在创业创新、贷款融资、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和社会资金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其中第七条规定:“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或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以下统称为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推动个体工商户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建立个体工商户与政府部门间双向沟通渠道,宣传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法规,协助开展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活跃度等跟踪调查,提供教育培训等公益性服务”;第四十二条要求:“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应当建立个体工商户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公布联系方式,接受个体工商户委托,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举报,协助其申请听证、行政复议、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等,维护其合法权益。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答复。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个体劳动者协会的指导,定期听取汇报、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协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