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售病假条”产业链被媒体曝光。据报道,这些病假条上的印章均系伪造,内容可根据购买者的需要填写,售价通常在70-100元不等。
员工购买伪造病假条的原因主要是,一些医院不能或拒绝开具病假条,而公司批假又必须提供病假条。
当然,也有部分并无就医需求的员工为了充分利用单位的带薪病假制度,通过伪造病假条骗取休假。
不管员工出于何种动机,使用伪造病假条都是触犯法律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伪造医院印章制作“病假条”的行为触及刑法,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买卖或使用假章“病假条”同样违法。
对于员工使用伪造病假条的行为,企业不妨在管理制度上多下工夫,尽可能做到宽严相济。一方面,企业可以建立病假条复核制度,对于经常请病假或长期请病假的员工提供的病假条,企业可开具介绍信,派员到医院核实,对于查证使用伪造病假条的员工,企业可以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另一方面,企业应落实带薪年假制度,允许确有休假需求的员工利用年假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