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国家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并做出系列部署。浦东是改革创新的排头兵,是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链接,具备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引领区的基础和条件。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新时代赋予浦东的五大战略定位,提出七方面的引领任务。
在创新方面,《意见》要求浦东突出关键技术研发、创新产业集群建设、科技创新体制改革三个领域,为此,提出在临床研究的药品免征进口环节税、研发机构自用设备免征进口环节税,同时,给予重点领域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方面以优惠。
在改革方面,《意见》突出了综合配套和系统集成的要求,为此,试点商事登记确认制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率先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和综合监管制,赋予浦东在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方面更大自主权,探索建设用地按规划期实施总量控制模式,实施以能耗强度为核心、能源消费总量保持适度弹性的用能控制制度,建设国际数据港和数据交易所。
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方面,《意见》要求浦东突出高水平制度供给、高质量产品供给、高效率资金供给,着力在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方面有所突破。为此,把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的政策延伸到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研究探索适应境外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以及浦东企业服务出口的增值税政策,探索试点自由贸易账户的税收安排,在洋山港试点实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船舶登记管理制度,推动浦东机场扩大航权安排,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建立全球高端人才引进“直通车”制度。
在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方面,《意见》要求浦东更好服务和引领实体经济发展。为此,支持浦东率先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实施路径,研究探索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等开展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试点,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发展人民币离岸金融,同时,设立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探索建设国家级大型场内贵金属储备仓库、建设国际油气交易和定价中心、适时研究在浦东依法依规开设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股权份额转让平台等。
在城市治理方面,《意见》要求浦东加快建设智慧城市。为此,探索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人口管理机制,以城市更新为抓手加强对建筑形体、色彩、体量、高度和空间环境等方面的指导约束,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依据常住人口配置公共服务资源的制度。
在供给质量提高方面,《意见》要求浦东对消费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为此,研究探索放宽电信服务、医疗健康等服务消费市场外资准入限制,完善养老托幼、家政服务、文化旅游等服务性消费标准体系,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双向提速。
在风险防范方面,《意见》要求浦东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安全与发展。为此,探索与国际金融体系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依法开展金融创新试点,完善长三角地区应对重大疫情医疗互助机制,以安全智慧大脑建设为着力点健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