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 2016-7-22 作者: 来源: 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此次清理工作的对象是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有关部门将采取督促补报年度报告、纳税申报、变更企业登记事项和吊销营业执照等手段进行清理。 2016年第7期 上一条 新政 下一条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