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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部门联合发文促进绿色消费

2016-4-6    作者:王芳宜    来源: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标是到2020年绿色消费理念成为社会共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奢侈浪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基本形成。作为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企业如能把握《意见》导向,找准切入点,及时做出调整,或将有助于在绿色消费市场中抢占先机。

  节能环保产品市场依然广阔

  《意见》要求,鼓励绿色产品消费;继续推广高效节能电机、节能环保汽车、高效照明产品等节能产品。

  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计划,推广使用节能门窗、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等绿色建材和环保装修材料;鼓励选购节水龙头、节水马桶、节水洗衣机等节水产品。根据消费端需求,生产企业提高节能环保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能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绿色产品,有利于企业在市场竞争处于优势。

  《意见》提出,到2020年,能效标识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热水器等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达50%以上。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或产品,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可见,节能环保产品在民用市场发展空间很广。

  此外,《意见》还要求,引导和支持企业利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平台,加大对绿色产品研发、设计和制造的投入,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资源环境效益。做好绿色技术储备,加快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对于创业企业来说,找准切入点,研发更节能环保的代替产品或具有更高技术水准的同类产品或许是企业生存发展的一条出路。

  同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需求量有望增加。《意见》要求,完善绿色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健全标准体系和执行机制,提高政府绿色采购规模;2016 年,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总量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20 年实现新能源汽车广泛应用。

  服务项目应有针对性地调整

  《意见》从增加与减少服务项目两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意见》要求,推动企业主动披露产品和服务的能效、水效、环境绩效、碳排放等信息,自我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鼓励旅游饭店、景区等推出绿色旅游消费奖励措施;餐饮企业应提示顾客适当点餐,鼓励餐后打包,合理设定自助餐浪费收费标准。同时,《意见》对于方便消费者但同时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服务做出削减要求。星级宾馆、连锁酒店要逐步减少“六小件”等一次性用品的免费提供,试行按需提供;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要严格执行“限塑令”,减少包装物的消耗,使用生物基材料的环保包装制品。在消费端,《意见》鼓励消费者旅行时自带洗漱用品,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环保购物袋,减少使用一次性日用品。

  减少服务项目可以达到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效果,但势必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因此,企业要注意通过增加其他服务的方式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例如,网上订房或现场订房时在显著位置告知消费者宾馆不提供或有偿提供“六小件”,节约的费用将以消费者的名义捐献给环保组织;商场、超市在收银环节可对使用环保购物袋的顾客表示感谢。

  循环、共享模式受追捧

  《意见》要求,开展旧衣“零抛弃”活动,完善居民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有序推进二手服装再利用;支持发展共享经济,鼓励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利用,有序发展网络预约拼车、自有车辆租赁、民宿出租、旧物交换利用等,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信用体系;在中小学校试点校服、课本循环利用;大力推广利用“互联网+”

  促进绿色消费,推动开展二手产品在线交易;鼓励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开展网购商品包装物减量化和再利用。

  近年来,循环经济与共享经济持续升温,并有诸多成功案例,发展循环经济也被写入“十三五”规划纲要。随着相关制度的完善,以及绿色生活方式、消费模式的逐步形成,循环与共享模式有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此外,《节能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各类专项条例的修订和制定工作正有序推进。企业应注意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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