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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018-5-18    作者:李雨石    来源:    

怎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资金主要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责任。社保的缴纳对于单位和劳动者都具有强制性,符合法律规定的单位主体和劳动者均应缴纳社保,这是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也是义务。
 
  应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主体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应当办理社保登记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须要的材料: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管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要携带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地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要以下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开户银行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与银行签订的缴费协议或合作意向书;5.《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6.分支机构(非法人单位)应提供总公司委托授权书原件。(如果已经办理了新的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可以用新的营业执照的正本或副本代替原来材料中的三证/五证)。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流程(以北京市为例)
 
  方式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选择初次登陆,按要求准确录入单位相关信息,录入完成后保存、提交,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持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要的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方式二:企业版软件。
 
  用人单位通过企业版软件录入单位基本信息并保存,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通过数据交换生成报盘文件,存入U盘,并持办理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以上两种方式网上申报提交时间均为每月5日至22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时间为1日至月末,周六、日休息,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登记主管部门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即时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自由职业者办理社会保险的流程
 
​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北京市为例,办理方式如下:1.事项名称: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社会保险服务2.设定依据:《委托代办社会保险业务协议书》3.申请条件: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的个人存档人员4.办理材料: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等材料5.办理流程:(1)申请人在办理时限内提供办理材料到业务窗口申办;(2)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3)对符合申办条件的予以办理,对不符合申办条件的告知申请人;(4)工作人员完成社会保险业务操作,并将业务档案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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