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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维权任重道远

2017-12-20    作者:石海娥    来源: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需求逐步增强、增多,经营者守法意识也进一步提升。但在现实中,消费维权与牟利性打假行为的关系问题;不规范的广告宣传行为以及商品包装、标签、标识、价格标注等引起的消费纠纷问题日益增多。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自2014年3月商事制度改革到2017年10月底三年半时间里,全国新设私营企业1753.7万户,占到全部企业总数的60%,其中绝大多数是小微企业。新设小微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少,面临困难问题多,需要全社会多方面的扶持,助其存活、成长。一些牟利性职业打假人往往以牟利为目标,揪住小微企业在产品标识、说明等方面的瑕疵,借机进行纠缠甚至敲诈勒索,给小微企业的经营发展带来极大困扰,十分不利于企业健康快速成长。职业打假人的这种以牟利为目的的行为应该到了被禁止的时候了。全社会不仅要注重保护好消费者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也要重视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从而营造公平公正的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
 
  2017年11月8日,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主办的“《消法》《广告法》宣传活动”在京举办。中国个协副秘书长张久荣出席活动,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12315工作指导处副处长任冰洁,广告司监督和案件指导处副处长林丽青,网监司网监处处长陈家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以及来自北京市海淀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的基层工商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代表到会并发表了演讲,京东集团、国美互联网、58同城等网络交易平台及百度、滴滴出行等57家企业的80位代表参会。此次活动目的是为了厘清消费维权与牟利性打假行为的关系,使个体私营企业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会议期间,本刊记者深入挖掘了维权打假背后的是与非,以饕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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