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等事项纳入随机抽查清单 2016-11-28 作者: 来源: 财政部近日印发《财政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财政部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确定将财政支出、财政收入、资产财务、会计、政府采购、资产评估监督、财政票据、农业综合开发等8项财政检查事项全部纳入《清单》,100%全部实施随机抽查。下一步,财政部还将陆续出台相关检查事项的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充实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2016年第11期 上一条 鼓励民资进入城市供水燃气等行业 下一条 《指导意见》促进健身休闲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