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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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下的民营企业消费维权责任

2018-1-30    作者:张严方    来源: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消法”),24年来,中国的消费者保护事业取得了重大进展,消保法制体系、运作架构和具有中国特色的消保行政基本形成。消法实施以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消费者至上、依法行政、改革创新、服务发展、社会共治的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努力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对新形式下加快消费维权工作的转型升级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党的十九大的召开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消保事业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消费维权工作将面临哪些困难?
 
  第一,总量快速增长和行政资源有限之间产生矛盾。
 
  12315提供的数据显示,过去5年,消费投诉举报数量增长了10倍,年增长15%.2017年上半年,投诉量同比增长了81%,举报量同比增加8 5%.其主要原因包括:一是新法的颁布。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新《消法》将商家的惩罚性赔偿数额从退一赔一改为退一赔三,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广告法》提高了绝对化用语的处罚力度,《食品安全法》退一赔十规定的普及增加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动力;二是宣传教育引导活动的影响。近年来,各地对新《消法》、新《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空前加大,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三是投诉途径更加快捷和便利。在12345、12315投诉举报电话的基础上建立了12315互联网投诉举报平台,投诉渠道更加畅通。值得一提的是,职业索赔行为的迅速增长,占用了大量的公共资源。根据12315提供的2016年数据,职业打假类投诉占比达1/3,2017年上半年,职业打假类投诉占投诉总量的80%,受理数是2015年的3倍,2014年的7倍。
 
  第二,政府关注、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比较突出。
 
  一是监管主体不明确的问题时有发生。针对这一问题,在2017年11月发布的国办函(2017)118号文里,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工商总局牵头的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35个部门组成,通过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工商部门查处难。包括发现难、调查取证难、定性处罚难,体验式促销等方式流动性、欺骗性比较强。对此,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已经联合社会组织、高校,集思广益,研究对策。
 
  要解决以上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良好市场关系的建立离不开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要明确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使其在法律框架下行使权责。企业要做到诚信经营,生产安全合格的产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社会各界也要为生产者营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让企业在良性生产环境中发挥自身活力;同时,还要发挥行业组织的行业规范作用。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要在合法合规经营的基础上,学会保护自己,当企业被侵权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整理/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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