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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2018-3-22    作者:    来源:    

  新华社2月25日受权发布《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消息引发全社会的热烈反响。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已历经“五四宪法”“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和“八二宪法”共四部宪法。现行的“八二宪法”已经过四次修订,在这个过程中,确立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将“邓小平理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重要内容写入宪法。
 
  此次修宪建议主要包括,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宣言;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第一条第二款;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将“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增加为宪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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