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商务迅猛发展,创造了新的消费需求,引发了新的投资热潮,开辟了就业增收新渠道,为“双创”提供了新空间,且电子商务正加速与制造业融合,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兴业态,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动力。但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管理方式不适应、诚信体系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亟须解决。
去年以来,国务院、国办出台一系列文件,均对加强监管执法,规范电商经营行为提出了要求,特别是《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进一步强调要“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目的即在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国家工商总局作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政府部门,以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法定职能部门,始终将推动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作为开展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监管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针对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炒作信用、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网络消费维权困难等问题,多措并举,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以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为导向,继续加强网络市场监管规制建设。积极参与《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制定完善与《网络交易管理办法》配套的网络交易数据信息报送规定等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二是加强监管统筹和推动网上网下一体化监管。网络市场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职责整体延伸至网络领域的全局工作。各业务条线部署工作同时涵盖网上和网下,汇聚内部监管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加强行政指导,不断落实网络交易平台等市场主体责任,强化网络经营企业自治和行业自律。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发挥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促进市场自我净化,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四是深入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全系统将于5—10月份开展2016“红盾网剑”专项行动,针对网络市场中的多发性、易发性问题,以网络交易平台上的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等为重点,依法加大整治力度。
五是以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张网”)为契机,实施网络交易违法失信惩戒。研究制定《网络交易违法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建立网络交易严重违法失信经营者“黑名单”和一般违法失信经营者“灰名单”,并通过网络市场监管系统进行消费提示或警示,提升网络交易违法失信惩戒效能。
电商企业是营造放心购物环境的关键所在,应当秉承诚信守法经营的理念、恪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加强内部管理,积极推动行业信用体系的健全完善,共同营造诚信守约、放心安全的网络市场环境,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