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调整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06年第10期  [字号:  ]  

  质检总局将于近期启动39种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和工具等制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其中包括了饮用水桶、零售商品包装袋、方便面袋、膨化食品袋等老百姓关注度高的产品。

[速递]

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调整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5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自9月15号起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其中将142个税号的钢材出口退税率由11%降至8%.通知提出,对进出口税则第25章除盐、水泥以外的所有非金属类矿产品,煤炭,天然气,有色金属及废料等金属陶瓷;25种农药及中间体,部分成品革,铅酸蓄电池,氧化汞电池等;部分木材初级制品等,取消出口退税政策。将陶瓷、部分成品革和水泥、玻璃出口退税率分别由13%降至8%和11%;将部分有色金属材料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5%、8%和11%;将纺织品、家具等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将非机械驱动车(手推车)及零部件的出口退税率由17%降到13%. 同时将重大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等,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部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出口退税率 由5%或11%提高到13%.通知还明确,将以前已经取消出口退税以及这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对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商品进口一律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商家促销有了“规矩”

  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5部门联合颁布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10月15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商家在开展限时促销活动的,应当保证商品在促销时段内的充足供应。否则商家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办法》对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的促销宣传做出了规定,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内容,对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应当明示,不得宣称全场促销;明示例外商品、含有限制性条件、附加条件的促销规则时,其文字、图片应当醒目明确,并且在开展促销活动后的明示期限内不得变更促销内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变更除外。
  《办法》称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明示的费用。此外,零售商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也不得降低促销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
  《办法》还规定了零售商开展有奖销售、限时购物、限量购物、积分优惠卡等特定促销活动时应当遵守的规则。
  

10月起酒类包装须标警语

  国家质检总局于去年9月发布的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将代替GB10344-1989《饮料酒标签标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标准主要有四方面变化:一是饮料酒定义的酒精度范畴由原来的0.5%vol到65.0%vol改为0.5%vol以上。二是明确了强制标示,免除标示和非强制标示内容。通则明确规定饮料酒标签上必须标示酒名称、配料清单、酒精度、净含量、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警示语、生产许可证等相关产品内容。三是对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的标注方法进行了说明,对已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酒类,要求标示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四是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要求标示类似于“切勿撞击,防止爆破”等相关警示语;推荐企业在酒瓶标签上采用标示饮酒危害的劝说语。同时,新国标中还明确了葡萄酒和酒精度超过10%vol的其他饮料酒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
  企业可办戒毒康复场所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近日表示,可以在政府的支持下,由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出资兴办或联办戒毒康复场所。
  张新枫指出,各地要因地制宜地选择戒毒康复场所的建设模式,既可以依托强制戒毒所和劳教戒毒所建设戒毒康复场所,也可以由各级禁毒委员会单独建立戒毒康复场所,还可以在政府的支持下,由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出资兴办或联办戒毒康复场所。公安机关要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对戒毒康复场所的生产项目予以财政、税收、土地、市场等多方面的支持。
  

废弃电子产品实施“污染者负责制”

  继7月1日欧盟环保令(ROHS指令)实施后,国家环保总局等部委近日联合发布了《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推出了废弃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的指导原则,以及实行“污染者负责”的原则,由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依法分担废弃产品污染防治的责任。
  《技术政策》提出在有毒有害物质禁止使用之前,逐步推行有毒有害物质的信息标识制度,生产者有义务提供产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信息和其他影响产品回收利用和处置的信息。针对含有害物质的电子产品零部件,如液晶显示器、线路板等的处理,提出了现阶段鼓励采用最佳可行的处理工艺和技术,以及相应的污染防治要求。
  此外,《技术政策》还提出国家需要出台其他一些措施,如国家分期、分批公布有毒有害物质名录,实施电子电器产品绿色采购政策,加强配套技术法规、标准的制定等。
  

农业部将确定50个参与新农村建设试点龙头企业

  为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兴村富民作用,农业部下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主动提供服务,积极争取支持,加强协调配合,为龙头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意见要求,各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在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中,要根据当地实际,注重政策引导,总结宣传典型。各省(区、市)要在坚持龙头企业自愿的前提下,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选择5~10个龙头企业作为试点,进行示范。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将在试点的基础上,确定50个龙头企业作为国家参与新农村建设试点龙头企业。农业部有关资金项目将向龙头企业及所带动的基地村倾斜。
  

内资企业计税工资标准上调到1600元

  自2006年7月1日起,内资企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计税工资标准由以前的人均每月800元上调到1600元,同时停止执行按20%比例上浮的政策。这是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前一项重要的政策调整,有利于缩小内、外资企业的税负差距,逐步实现公平竞争。
  

我国首个反倾销地方性文件出台

  浙江省近日出台国内首个反倾销地方性文件,为2.5万余家浙江外贸企业提供有力的指导。
  《浙江省应对出口反倾销暂行办法》规定,涉案金额在全国排名前10位的企业,或涉案出口金额超过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不参加应诉的,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递交书面说明材料。拒不执行应对出口反倾销相关措施的企业将被通报,并记入该企业的信用记录。
  今后,经贸部门还将发布出口反倾销预警报告,将按紧急程度由高到低设红、黄、绿3个等级。“红色”表示根据目前的出口情况,该产品已面临设限威胁:“黄色”表示继续保持目前的出口速度,该产品可能招致设限威胁:“绿色”则表示该产品与设限威胁尚有一定的空间,可继续出口。

[解读]

扶持发展农村旅游

  日前,国家旅游局发布《关于促进农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大对农村旅游发展的扶持力度;促进农村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旅游市场开拓工作;促进各方加强对农村旅游人才的培养;开拓如农家乐、观光、民俗旅游模式,推进旅游型小城镇建设。实现每年新增农村旅游就业35万人、间接就业150万人,在全国建成100个农村旅游特色县、1000个农村旅游特色乡(镇)、10000个农村旅游特色村等目标。
  解读:在我国,乡村旅游还是一个新型产业。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表示,目前农村旅游市场还属于尚未系统开发的市场,市场空白较大。如今,国家把农村旅游作为推进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进行大力扶持,市场环境前所未有的利好。
  邵琪伟指出,农村旅游是一个大旅游的概念,需要相关产业链的规模化发展,单打独斗难成势。按照我国特色,未来将形成省、地、县、乡多层次的乡村旅游发展的格局。 除了传统产业链外,农村金融市场和培训市场将成为投资领域的后起之秀。

  

文化创意产业将获政府采购扶持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近日正式发布,提出要运用政府采购,重点扶持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的创新型民族文化企业。
  《纲要》说,要充分发挥文化经济政策和科技政策作用,引导文化企业成为文化创新主体,支持掌握核心技术的文化科技人才创办创新型文化企业。
  《纲要》提出要改善对创新型文化企业的信贷服务和融资环境,扶持中小创新型文化企业发展。
  《纲要》还指出,要鼓励经济发达、创意人才资源较为丰富的城市,发展文化科技、影视制作、音乐制作、时尚设计、动漫游戏等文化类创意企业;充分发挥文化创意在内容创新和传统企业改造中的积极作用,利用文化创意成果拉动相关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发展。
  解读:文化企业搞创新,一直以来要冒很大的市场风险,因为生产出的文化创意产品一旦滞销,造成的经济损失往往令企业难以承受。政府采购的扶持必将减少这些创新型文化企业的创新风险,进而推动国内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与此同时,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并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也有利于保护文化企业的创新。

编辑  付惠君(fuhj@gcma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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