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温暖应顾及贫困者的“面子”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06年第8期  [字号:  ]  

作者:■林兴亮
  民间有两句颇有玩味的话,一句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另一句是“肚饱不怕面黑”。讲的都是“面子”问题,但两者有着本质区别。前者尽管讲“面子”讲得有点过分,但仍属人之常情;而后者讲的是实惠,虽然也有它合理的一面,但这种观念如果一旦深化,其后果是非常可怕的,发展下去有可能会产生吃拿卡要、坑蒙拐骗等不法行为。
  “面子”是一个人的品牌和形象,“面子”的本质是人格的外在化表现。从经济学角度看,“面子”属于精神产品的范畴,直接体现的是一种精神收益,而不是物质收益。就此而言,“面子”并非只是富人专利,穷人同样也要“面子”。
  据媒体报道,近几年,有些困难市民考虑到子女的“面子”或者其它想法,不敢或不想去“爱心超市”领取免费物品,有的虽去领了,却想处处避人耳目。有的困难学生不愿领取捐助款,有的因爸妈接受了社会捐助就不愿上学,等等。
  对此,有些读者言语中颇有微词。认为不接受援助是没有勇气承认自己贫困,是弱者的表现,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笔者认为,我们不仅不能责怪不愿接受援助的贫困者,反而在顾及贫困者的“面子”问题上引起高度重视。他们不愿接受社会送来的“温暖”,是不愿让更多人知晓自己的窘境,以免家人和自己“失面子”,这完全是正常心理现象,也属个人隐私。
  然而,现在我们有些单位尤其是政府部门的一些领导,为提高自己的社会美誉度,上门给贫困者“送温暖”,在不征求贫困者意见的情况下,请来报纸电视等媒体记者拍摄、照相。这种做法说得严重点,是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说是好心好意丢穷人的“面子”。
  当然,这并非是说送温暖不能登报拍电视,而是说,不管以何种方式,都应顾及贫困者的“面子”。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尊心的,不食“嗟来之食”的贫困者肯定是有的,我们应该理解他们,呵护他们,让他们真正感觉到送来的是“温暖”而不是侮辱。

编辑 何健(hej@gcma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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