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法律问题问答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5年第10期  [字号:  ]  

作者:王芳宜

  Q:我公司与应届毕业生小李以及小李的学校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签订后小李对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问题提出质疑并在违约后拒绝支付违约金。公司与小李尚未签订劳动合同,此时“三方协议”能视为公司与小李之间的劳动合同吗?争议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吗?

  A:“三方协议”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它形成于劳动关系建立前,具有普通民事合同的性质,三方协议内容争议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之内。 “三方协议”的制定和履行均应当遵照 《民法通则》和 《合同法》的规定,发生争议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Q:交通事故可以私了吗?

  A:以下几种情况不能私了,必须报警:机动车没有号牌、保险、检验合格标志的,司机酒驾、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或成因有争议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轻伤的,财产损失较大的。

  Q:我于2015年1月5日办理入职,公司说有3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后才能签劳动合同,3月,人力资源部又书面通知我,试用期要延长2个月。6月,公司终于与我签订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我发现,合同起始时间是6月1日,且公司拒绝为我补缴1-5月的社会保险。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请问公司有哪些违法之处?我可以提出哪些主张?

  A:试用期满后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长达5个月,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公司在录用您之后,没有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5个月,应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期限应自2015年1月5日起,公司还应补缴社会保险。

  Q:我欲购买商品房,前不久看到一个不错的小区物业贴出售房信息。请问从物业手中买房靠谱吗?

  A: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的职能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并无销售商品房的权利。因此物业公司未经批准销售商品房是非法的,签订的房屋销售协议也是无效的。销售已经建好的商品房,售房人应当具有开发商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验收合格证等,购房前建议查看售房单位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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