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逼捐助者亲自寻找受助人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06年第7期  [字号:  ]  

作者:■涂豆山
  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最近碰到了麻烦:吉利决定捐助5000万元,寻访1000名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资助他们完成大学学业。掏钱不难,难的是还得花更高的成本自己去寻找1000位名实相符的受助人,这笔钱,按北京吉利大学党委副书记席德尧的估计,至少要花200万元以上。
  这真是捐助者的无奈,出了钱不说,还要劳心费力!虽然捐资人亲自运作慈善项目,可以得到完整的信息,保证资金的落实,但由于项目巨大以及缺乏相关经验,导致捐助成本上升,慈善效率下降,这无疑也是他们打心里不愿意的。那么,他们为什么要亲自去找受助人呢?
  首先,是某些慈善机构弄虚作假,让捐助者产生了不信任感。作为捐助者,当然希望自己的钱用得其所。照说,作为慈善组织,谁最困难,谁最需要帮助,他们心里最有数,既然接受委托负责提供受助者名单,就应当严格把关。然而第一次合作就非常令人失望。2001年李书福创办宏志班,免费供读贫困学子,有关部门送来的名额中就掺进了“假货”:有些学生并不贫寒,有的学习不刻苦,穿奇装异服,配备手机,出手阔绰,甚至有的是当地某些领导干部的子女。这些并不贫困的学生占用了受助名额,不仅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得不到帮助,也让捐助者感到很尴尬,有一种受骗上当的感觉,哪敢再相信他们?
  其次,是现行慈善制度不够规范,让人心存疑虑。在国外,在捐资人和受助人之间存在一个独立的专业机构,对资金进行运作,把钱交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而在我国,虽然有200多家慈善公益组织,但基本上仍属于“官方”性质,不仅办事效率低,工作不够透明,而且官僚习气严重。迄今为止,我国没有专门的《慈善事业促进法》,慈善组织的性质、慈善活动的程序、慈善活动的监督机制、慈善事业的主管部门,慈善事业的进入、评估、监管、公益产权界定与转让、融投资、退出等缺少法律明确规定,这使得慈善事业很没有保障,人们很难信任这些组织。在胡润“2006中国慈善家排行榜”发布晚会上,一半以上的慈善家都对相关慈善机构投了不信任票,而更愿意亲力亲为,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也许还有其他原因,但我以为主要是这两个,这两个问题实质都在呼唤两个字:诚信。诚信问题不解决,中国的慈善事业就不可能得到大的发展。

编辑 何健(hej@gcma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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