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猎才的代价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06年第6期  [字号:  ]  

作者:■杨海雪
  笔者前段时间在南昌偶遇朋友刘某,得知他在广东东莞市开了一家中档酒店,当问及刘某因何事来南昌时,刘某一脸悔意地向笔者讲述了发生在他身上的一个故事。
  刘某是福建昭武人,2001年来到江西省南昌市,在一家中高档大酒店打工。凭着精干的办事能力和良好的人缘,刘某2002年8月即升任为这家大酒店的行政经理,除了财务,其他所有行政事务酒店老总都授权他管理。几年的酒店管理经历,使刘某积累了丰富的酒店管理经验,也使他看到了酒店行业丰厚的经营利润。
  随着羽毛渐丰,刘某再也不满足于替人打工当个行政经理的现状,他决心独立门户。2005年8月,刘某辞去南昌这家大酒店的行政经理职务,筹措资金南下广东,在东莞市开办了一家中档酒店,刘某满怀信心地等待着会出现如南昌那家大酒店般的宾客满座的盛况。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宾客如云的盛况却始终没有出现,酒店每天只能弄上一两桌酒席,有时正餐时间甚至无人光顾。两个月下来,刘某竟亏损了6万余元。通过调查分析,刘某找到了问题的关键:原来是自己酒店的厨师弄出的菜口味不好。
  刘某一下就想到了自己原来就职的南昌那家酒店的大厨师李某。李某是四川人,其父亲、爷爷都是当地名厨,他继承了家传的绝好的川味厨艺。如果能把李某请到自己的酒店来掌厨,酒店必定会生意兴隆。
  说干就干,刘某于2005年10月下旬来到南昌,并立即秘密约见了大厨师李某。刘某表示:愿意出两倍于李某现薪的工资,聘李某到东莞的酒店掌厨。
  李某说薪水是比较诱人,但自己和南昌这家大酒店的劳动合同要到2006年7月才到期,恐怕酒店不会同意自己走。刘某再三劝说李某要现实一点,说打工的人图的就是个钱,并请李某看在朋友一场的情面上,帮自己一把。李某最终经不住高薪的诱惑,加上也抹不开朋友的情面,答应到刘某东莞的酒店掌厨,但要求刘某先付给自己1万元定金并签订聘用合同。刘某很快答应了李某的要求,于次日上午就和李某签订了聘用合同并付给了李某1万元定金。当日下午,李某从南昌那家大酒店不辞而别,并随刘某南下东莞。
  两人来到东莞后,刘某立即对李某来自己的大酒店掌厨一事在当地做了强势宣传。不久,刘某的酒店果然餐餐宾客满座,刘某心里乐开了花。
  再说南昌那家大酒店,自从李某不辞而别的那天下午起,不要说到处联系不上李某,生意更是一落千丈。南昌这家大酒店的老总一方面另请了一位厨师掌厨,另一方面托人多方打听李某的下落,经过近半年的努力,终于得知李某被刘某“挖”到东莞掌厨的事实。
  2006年2月26日,南昌这家大酒店的老总带着一位律师突然出现在刘某和李某面前,要求李某赔偿其经济损失12万元,刘某也同时承担连带责任。
  双方协调未果,2006年3月9日,南昌这家大酒店以李某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李某赔偿酒店经济损失12万元,刘某承担连带责任。刘某这次来南昌就是来应诉的。
  后来,刘某电话中告诉笔者,厨师李某赔偿了4万元,他自己替李某赔偿了4万元,总共向南昌那家大酒店赔偿了8万元了结此事。

  点评:现在社会上流行猎才,而且还有许多专业的猎才公司,专门“挖”竞争对手的关键人才。但是,“挖”人才一定要慎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刘某的这个猎才故事告诉广大企业家:猎才一定要守法,否则就有可能付出代价。

编辑 李海侠(zhao@gcma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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