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中国个协在石家庄举办新《消法》普法宣传活动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4年第9期  [字号:  ]  

作者:吕戎

 

  2014 年3 月15 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简称“新消法”) 正式实施,这是消法实施20 年来的首次全面修改,此次修改内容涉及面广,对网络购物、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热点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和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加大新《消法》的普及宣传,8 月13 日,国家工商总局、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在河北石家庄新华集贸中心华强广场举办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杨红灿亲自为到场的新华集贸中心200 余名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讲解了新《消法》的意义、与经营者有关的新规定,并回答了现场经营者的提问和咨询。宣讲活动由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秘书长刘敏主持,河北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云峰到会并致词,河北省工商局副巡视员宋维杰、石家庄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新华等领导到场参加了活动。

  今年4 月以来,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中国个协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商局长会议精神和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在全国开展了“贯彻新《消法》,企业在行动”

  普法宣传活动,针对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儿童)、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选择商户比较集中的大市场,开展了系列大型宣讲活动。活动,邀请了有关专家、国家消保局和有关省市消保机构负责同志,向经营者进行新《消法》的宣传讲解。

  在石家庄新华集贸中心市场进行新《消法》宣传活动是宣传活动的重要一站,国家、省、市工商局、个私协会进行了认真的筹划和准备。石家庄市工商局、个私协会围绕新《消法》的普及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尤其在对个体私营经营者进行新《消法》的普法教育中,积极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在新《消法》的宣传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这次宣讲活动中,石家庄市工商局、个私协会专门从新华集贸中心市场四个专业市场中组织了200 多名个体商户、私营企业代表参加这次大型宣讲活动。

  宣讲活动中,河北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云峰代表河北省工商局党组为活动致词,他讲到新《消法》是提振消费信心、拉动消费内需、推动国民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杠杆,与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息息相关,体现了新形势、新阶段调整消费关系的新要求,涉及面广、内涵丰富,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重要完善。他希望在场的代表珍惜这次培训机会,认真学习领会新《消法》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强化自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诚信守法经营,切实承担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刘云峰局长还要求全省工商系统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化全省的新《消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向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新《消法》、落实新《消法》,当好消费者的“守护者”和市场秩序的“裁判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我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水平,为建设全面小康的河北、富裕殷实的河北、山清水秀的河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杨红灿就新《消法》的主要内容、亮点、制度做了深刻的讲授,从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解读。并对企业如何遵守运用新《消法》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企业要及时修改企业管理制度,使之符合新《消法》的要求;二是加强质量管理,提升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三是积极适应消费维权的新形势,提高企业自身维权水平。会上,杨红灿局长还与在场的200多名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代表进行了现场咨询解答。

  中国个协秘书长刘敏在结束前讲到,作为全国各地的个私协会会员的贴心人、代言人、娘家人,向广大会员提出几点希望和倡议。一是希望大家深入学习新《消法》,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努力将企业做好做强;二是希望认真遵守新《消法》,切实履行新《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三是希望大家积极的运用新《消法》,减少预防和妥善解决消费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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