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R,不仅是道德责任呼吁,也是刚性制度约束;不仅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实践。


全面认识企业社会责任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06年第6期  [字号:  ]  

作者:■李国强
  国际社会正在日益兴起和发展的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以下简称CSR)运动,不论是赞成抑或反对,它对我国企业和政府都是一种挑战,是我们参与全球经济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它不仅是道德责任呼吁,也是刚性制度约束;它不仅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实践。

国际社会对CSR的定义

  许多重要国际组织及学术机构对CSR高度关注,并给出了定义,如:1999年,联合国提出企业界《全球契约》,直接鼓励和促进了“企业生产守则运动”的推行,它要求加入的企业自觉遵守涉及人权、劳工、环保、反腐败等领域的九项原则。
  世界银行定义CSR为,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
  英国的“企业公民会社”认为,CSR有以下四点:企业是社会的一个主要部分;企业是国家的公民之一;企业有权利,也有责任;企业有责任为社会的一般发展做出贡献。
  欧盟则把CSR定义为,企业在资源的基础上,把社会和环境密切整合到它们的经营运作,以及与其利益相关者的互动中。
  以上权威机构对CSR的定义尽管有多种表述,但其基本内涵和外延一致,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将社会基本价值与日常商业实践、运作和政策相整合的行为方式。企业的发展要合乎社会道德规范,要维护企业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劳动者的权益和保护环境,以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CSR兴起和发展的深刻背景

  CSR问题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各国被提起并逐步形成了CSR运动。国际CSR运动是由劳工组织、消费者团体、人权组织和环保组织等非政府组织所发动的,并与劳工运动、人权运动、消费者运动、环保运动互相联系互相支援而推动的。20世纪90年代初期,美国劳工及人权组织针对成衣业和制鞋业发起“反血汗工厂运动”。当时,美国服装制造商Levi-Strauss利用“血汗工厂”制度生产产品被新闻媒体曝光后,为挽救其公众形象,制定了第一份公司生产守则。在劳工和人权组织以及消费者的压力下,许多知名品牌公司也都相继建立了自己的生产守则,后演变为“企业生产守则运动”,又称“企业行动规范运动”或“工厂守则运动”。企业生产守则运动的直接目的是促使企业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企业生产守则运动由跨国公司“自我约束”的“内部生产守则”逐步转变为“社会约束”的“外部生产守则”。要求企业不仅对盈利负责,而且要对环境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国际上掀起了声势浩大的CSR浪潮,各国无不感受到它的存在和巨大影响。

CSR已可量化测评

  国际社会越来越看重CSR并加以量化,对CSR的测评有很多种。到2000年,全球共有246个生产守则,其中除118个是跨国公司自己制定的外,其余均是由商会、多边组织或者国际机械制定的“社会约束”性生产守则。其中比较有影响的生产守则制定和监察认证组织有美国“国际社会责任组织”(SAI,SA8000的制定者)。
  该组织制定的SA8000具有较大影响。SA8000属于非政府组织制定的民间标准,是CSR领域的自愿性标准;它的构思突破了传统的守则形式,把非经营性、非技术性的抽象的道德、精神、理念层面的东西指标化;它借助ISO9000、ISO14000的指标体系,在设计上又注意适合各行业,对于解决CSR定量化测评提供了一个具有普遍性的工具。它与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一样,是一套可被第三方认证机构审核的标准,成为衡量企业的道德指数,越来越被企业和社会所接受。

CSR在商业活动中已成为订单的组成部分

  CSR是社会良知对资本权力进行的一种制约。许多跨国公司为了避免品牌形象受影响,纷纷加入这一运动,而且要求其产品配套企业和合作企业均要遵守CSR守则,从而将CSR扩展到作为生产制造基地的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的企业只有通过CSR评估和审核,才能与跨国公司建立合作伙伴关系,CSR开始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跨国公司订单的附加条件中了。印尼、泰国、越南等东南亚国家都先后成为该运动的重点区域。同期,CSR影响到我国进入欧美公司供应链的企业,这些跨国公司零售集团已经开始在深圳、东莞、莆田等地设立劳工监督部门。2004年,广东、江苏两省发生多起企业没有通过SA8000认证,被跨国公司中止合作的事例。

CSR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国内对CSR有不同看法和争论,主要是“利润最大化说”。我们要用历史的眼光看待和分析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这是一个辨证的问题。一方面,现实中企业“追求合理利润”才能实现盈利最大化,这样的企业不胜枚举;另一方面,从纵向来看,企业在经历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和资源的优化整合阶段之后,已步入“企业公民”这一全新竞争阶段,CSR已成为对一流企业“高标准、严要求”的公认标准。
  200多年的企业管理史告诉我们,随着对人的认识从“经济人”、“社会人”、“复合人”到“自我价值实现人”的不断深化,企业管理经历了经验管理、科学管理、行为管理,已发展到文化管理阶段,要求“以人为本”的管理成为潮流。CSR体现了这一潮流,确立CSR理念是国内外企业管理趋势和潮流,是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模式,是一种先进企业文化理念,它代表了企业管理的新境界。
  实证显示,CSR形象不同的企业在做同一件事时,如果出现差错,公众的评价会完全不同。CSR形象良好的企业,能够被社会公众谅解或更容易获得原谅,但对CSR形象不良的企业而言,社会公众反应往往是负面的,予以强烈谴责,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或者大失败。

公益慈善捐赠是CSR的组成部分

  企业公益慈善捐赠是CSR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认为不能说“慈善捐赠不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解决社会困难群体是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近年来,企业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救灾、助学、助医等救济救助困难群体中发挥着越来越积极的作用,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社会影响。企业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得到社会更广泛的认知,企业与慈善公益机构的结合顺应了现代商业文明的要求,体现了企业社会责任。在“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中,深刻认识“企业慈善”与CSR、“企业公民”的本质关系,对于实现企业与社会多方良好互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需要指出的是,从社会的角度来看,不能把企业的公益慈善捐赠办成只对社会有益、对企业无益的事情,让企业好事不留名,当无名英雄。在一个商业社会里,企业进行公益赞助虽然不纯粹为了商业目的,但站在企业利益的角度上看,企业总是希望公益赞助可以达到一个双赢的局面,社会因企业的行为而受益,而企业也因此受到更多关注和赢得消费者,实现“社会受益、企业有利”。

积极推动我国CSR实践

  目前,由于对CSR的监督缺失,我国企业的CSR缺失的反面事例比比皆是,不论从现实出发,还是从国际潮流来看,积极推动我国CSR实践活动显得迫切而重要。
  CSR建设从短期来看,可能使我国企业面临费用成本加大的挑战,但从长期来看利大于弊,是我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应借此力量提高我国企业素质,提升我国企业品牌形象,提升企业长期盈利能力。此外,对CSR以及SA8000对我国经济社会可能带来的长期影响,以及制定我国应持的立场、态度及对应策略与措施,是需要相关部门引起重视的一项重要工作。(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员)

编辑 延川(hej@gcma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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