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4年第3期  [字号:  ]  

  日前,财政部下发了《关于2014 年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的通知》,决定2014 年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

  通知显示,为减轻外贸企业负担,促进出口稳定增长,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对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不包括对出境人员预防接种和体检收取的费用,以及企事业单位承担与出境检验检疫有关的商业性自愿委托检测和鉴定、出境检疫处理、动物免疫接种工作收取的费用)。

  通知明确,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

  通知强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规定,落实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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