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应立足“八规范”管控会费征收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3年第12期  [字号:  ]  

作者:刘德明

  2013 年,江苏省宝应县个私协会通过“八规范”管控会费征收。

  规范会员入会手续。严格执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规定。对自愿入会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会手续并建档造册,且不得借助工商登记窗口办理。对有退会要求的,不横加阻拦,做到想退就退,完善手续。

  规范会费标准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按照民政部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会费收取标准的制定和修改需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再报同级财政、民政部门备案。

  规范会费收取职能。明确规定不得委托工商部门代为收取,不得利用工商部门年检、验照职能代理收取,不得在会费票据上使用工商部门的印章。

  规范会费收取人员。从事收取会费的人员必须是个私协会事业编制人员、协会聘用的工作人员或经过授权的会员骨干。工商行政编制人员和其他性质人员不得从事会费收取工作。所有收费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且考试合格,方能持证上岗。

  规范会费执收场所。会费收取场所与工商行政管理履行职能的服务场所必须以足够的空间距离分置,并设有明显的区别标志。

  规范分会公示事项。各分会必须单独设立“个协分会办公室”,在分会办公桌上,必须设置“会费缴纳”公示牌。在分会办公室上墙公示的内容应包括:会员权利与义务、工作任务,理事职责,办事员职责,分会组织网络图,收费标准、依据、方式、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及“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字样。在开征会费前,必须在新闻媒体和个协网站上发布收费公告,对收费标准、依据、方式、人员进行公告。

  规范会费收取票据。一律使用省财政会费专用票据,既不得使用其他票据代替会费票据,也不得用会费票据代替其他票据。

  规范收费纪律。实行分会会长负责制,坚决杜绝强制搭车收费、超标收费、强行收费、乱收费等不正当收费行为。对出现违规收费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关闭窗口
光彩杂志社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