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钱开公司”是形象比喻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介绍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情况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3年第12期  [字号:  ]  

作者:王振家

11 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 月25 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会议明确了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二是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

  三是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

  四是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注重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

  五是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的成本。

  11 月7 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介绍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坚持宽进严管是改革的重要原则

  张茅:坚持宽进严管是这次改革的重要原则,要着力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在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的同时,要坚持简政放权与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相统一。

  一是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努力构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社会公众和政府、管理部门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企业的登记和信用信息,扩大社会监督。

  二是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将“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

  三是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警示、惩戒制度,切实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

  四是强化行业自律和企业自我管理,形成鼓励诚信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目前,工商总局正在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抓紧提出修改《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规划和建设;优化流程、完善制度,确保改革前后的各项管理工作平稳过渡;加强宣传培训,切实让这项改革的举措落地生根,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创业活力。

  “宽进严管”的“严”字如何体现

  张茅:我们多年来都是“重审批、轻监管”,现在如何进行“严管”呢?

  我想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转变监管的方式,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监管的方式,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的手段,推进诚信体系的建设,强化信用监管,用加强信用监管的方式促进市场的诚信经营,这是一个基础。如果没有社会信用体系,仅靠政府以及工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巡查、抽查,还达不到严管的目的。

  二是夯实监管的基础,扩大信息公示的范围,构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不仅是企业和政府共享、政府部门之间共享,而且是社会各方面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市场主体登记和信用信息,为监管奠定坚实的基础。也就是说,企业和企业交易、个人和企业交易时,都可以通过查询信息系统来了解这个企业的信用状况。

  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相应的信用激励惩戒制度,对失信行为共同采取措施,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同时强化司法救济和刑事惩治,强化行业自律和企业自我管理,形成部门协同监管。比如,工商部门企业注册的信息和税务部门的信息、银行的信用信息都要共享,形成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主体自治相结合的监管新格局。

  四是规范监管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依照公平规范的要求统一执法程序和标准,严格依法履职,提高执法的公平性和效能,努力实现监管执法的公正、透明、规范。

  工商注册登记工作是严格按照法律执行的,特别是《公司法》、《中外企业合作法》、《外资企业法》,这次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这项改革,就面临着法律修改的问题。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正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报请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下一步修法的工作。全面推开这项改革,要等待法律和法规修改之后。

  “一元钱就可以开公司”这种说法对吗

  张茅: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就是在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行由公司的股东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社会上说的“一元钱办公司”是一个形象的比喻,并不是开办公司就没有条件、不用花钱就可以办公司了,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且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需要一定的资本,所以完全不花钱办公司是不可能的。

  改为认缴登记制以后,公司股东对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自行规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没有按规定的时间交付出资,根据法律和公司的章程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没有按照约定交付出资,按时交足出资的股东和公司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

  从试点地区看,现在大家对于办公司还是慎重的,信用体系还是比较好的,用特别少的钱来办公司的情况是很少的。

  年度报告制度如何操作抽查制度又是何种模式

  张茅:年检制度改成年报公示制度,这是方便企业的一项措施。过去经常有企业因为工作忙忽视了年检,受到了很多的惩戒,而且年检还要缴费。

  年报制度是一项新的制度,目的是突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的服务作用,强化企业的自律和社会监督。与过去相比较,这个制度一方面方便企业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披露信息的主动性;另一方面,使社会各方面便于了解企业的情况,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力量,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的共治。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具体的操作办法。

  抽查制度非常重要,因为全国的市场主体有5800 多万,要对每个企业进行检查,用传统的办法是做不到的。企业的抽查也不是随意的,不是工商部门或其他部门想查谁就查谁、想罚谁就罚谁,想罚多少就罚多少,这种现象要从根本上进行改变。

  抽查有两个原则,一是根据企业的信用信息,有的企业信用非常好,可以减少对这些企业的抽查。我到义乌的商品市场去看消费者对企业的打分,有的企业是五星,有些是四星。我觉得对星级信用比较高的企业可以减少抽查。二是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每个企业都会面临被抽查的可能,但是抽查要有一个具体的规定,如何进行随机抽查,减少主观随意性,要深入全面地研究,一旦出现问题,需要进行惩戒。出现大的问题,就要使企业付出高额的成本。如何建立一个科学的、有效的、公平公正的抽查制度,这也是我们在这次改革中面临的问题,我们正在研究这方面具体要采取的措施。

  如何加快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张茅: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要是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的手段,将企业的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通过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我们现在要求各地政府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抓紧建设本地区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另外,各地区、各部门要互联互通,信息系统不能变成信息孤岛。登记制度的改革也是对建设这个系统的促进,现在有的地区已经开始实行。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诚信体系的建立,个别企业诚信缺失的现象会越来越少,因为一旦产生,它付出的成本会很高,高到企业承担不起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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