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私营个体企业协会认真贯彻落实总局“36条”、区局“45 条”意见和帮扶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17 条措施,全力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是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窗口,优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充分体现依法、规范、高效的登记原则。二是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做好登记前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和登记后的跟踪服务,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截至目前,全地区私营企业达258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81 户、个体工商户31393 户,同比分别增长29%、75%、22%, 注册资金同比分别增长25%、94%、56%。( 买苏木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