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方面扶植企业自主创新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06年第3期  [字号:  ]  

4方面扶植企业自主创新

  “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积极促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和做强市场主体。
  一、建立和完善财税政策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增值税转型;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使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尽量接近;鼓励企业加大研发、职工技术培训和设备更新改造的力度;对使用落后工艺、设备及高污染、高消耗的企业实施限制或惩罚性税收政策。
  二、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充分激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拓展政府采购政策的扶持功能,支持国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高新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
  三、完善企业财务和分配制度,营造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制度环境。建立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允许企业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骨干实行股权激励等政策,鼓励企业引进科技人才。
  四、增加财政科教投入,促进科技进步和劳动力素质的提高。逐步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国家对矿业权实施分类管理

  国土资源部日前出台《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对矿业权实施分类管理。为了鼓励开展锰、铬、钒、铜、铅、锌 等高风险性矿产勘查,国家规定,凡是首先提出探矿权申请的,只要没有他人申请并符合规定,申请人就可以取得探矿权。
  国土资源部表示,今年将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开展分类管理:对高风险性勘查坚持申请在先原则,只要没有他人申请并符合规定,申请人就可以取得探矿权,找不到矿,风险自担,找到矿,优先取得采矿权;对低风险矿产勘查一律实行有偿出让,主要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确定勘查主体;对于勘查风险很小可直接设置采矿权的矿产,不再设探矿权。

调整煤炭生产和开发重点

  为遏制当前出现的煤炭产能过剩苗头、提高产业集中度,我国煤炭生产开发思路将从“新建为主、整合为辅”转变为“整合为主、新建为辅”。
  发展改革委将出台加快培育和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的指导意见,支持大型煤矿兼并改造中小煤矿;加快国有煤炭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支持大型煤炭企业矿、路、港、电等多元发展,鼓励电力企业进入煤炭行业。发展改革委今年将尽快印发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的批复意见,以建设千万吨级的特大型露天煤矿和现代化的大型井工矿为主,稳步推进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同时,做好煤矿安全国债资金的安排工作,重点支持特殊困难国有煤矿“一通三防”改造和瓦斯抽采利用示范项目,千方百计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

加大调控力度稳定土地价格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日前表示,稳定房价、地价,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是当前土地供应调控的重要任务。今后要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土地供应总量、结构、供应方式、供应节奏及供应时间。对居住用地和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地方,适当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着重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
  针对目前一些地方非法压低地价招商引资,国家将建立土地成交价格申报制度。对低于市场价成交的土地,政府可优先购买,以防止非法交易。针对一些城市土地供应计划不透明,供求信息没有充分公开,开发商等用地者取得土地时存在盲目性等问题,国家将定期不定期地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已供应、正在开发、待开发等土地供应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以及地价动态变化情况等基本信息,引导市场需求,稳定市场预期,防止地价大起大落。

四大措施建设“绿色饭店”

  商务部等6部门于日前开展了创建绿色饭店活动,力争到2010年在全国创建1万家绿色饭店。创建活动包括以下4大措施:一是引导住宿企业开展节约电、水、煤、油和燃气等资源活动,严格执行各地制定的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标准,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二是引导住宿企业进行环境友好型建设;在经营中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三是引导和支持住宿企业在建设和改造中广泛采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引导节能环保厂商推介技术和产品,支持住宿企业对耗能大的设备进行更新改造,降低消耗。四是国家将统一制定绿色饭店标准,指导住宿企业创建绿色饭店。

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强调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地方税务机关要严格进行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对不符合自开票纳税人认定条件的,坚决不能认定为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已认定的,取消其自开票纳税人资格。
  通知要求,地方税务机关要严格货物运输业发票管理,建立健全货物运输业发票管理办法。对新办货物运输业企业,要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实地了解情况,对不提供营业税货物运输业劳务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提供使用货物运输业发票,防止利用货物运输业发票“引税”现象的发生。地方税务机关对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转为非正常户的,要立即停售货物运输业发票,防止非法领用货物运输业发票但不申报纳税现象的发生。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对纳税人申报的营业税营业额和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进行比对,防止纳税人不如实申报收入逃避纳税义务等情况的发生。

编辑 李海侠(zhao@gcmag.cn)





关闭窗口
光彩杂志社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