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经济中,中小企业一直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被认为是“美国梦想”的具体表现形式


美国如何扶持中小企业成长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2年第9期  [字号:  ]  

作者:萧何

  2011 年9 月至11 月, 声势浩大的“占领华尔街”运动席卷全美,并蔓延至世界其他国家,抗议者希望消除美国大公司的贪婪和腐败。失业率居高不下是这次华尔街示威的重要导火索,高达9%的失业率延续到2012 年。50 多位华尔街经济学家们的平均预期为,美国在未来12个月陷入衰退的概率达到三分之一。这也是自这轮金融危机见底以来的同类调查中,经济学家认为美国经济出现衰退概率最高的一次。由于市场动荡和就业低迷,加上对欧洲债务问题的担忧加剧,美国近两年的经济形势变得异常严峻。

  而在美国经济中,中小企业一直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被认为是“美国梦想”的具体表现形式。扶植小企业一向是美国政府惠民政策的重中之重,美国有专门的小企业管理局(SBA), 为小企业提供银行担保、技术支持、游说国会等服务。

  为提高中小企业的出口竞争力,2010 年美国总统奥巴马发起“国家出口倡议”,设立一站式的出口促进服务点,向潜在出口商提供更多支持和资源。2012 年,美国政府着手实施“金钥匙”计划,以推动4000 家中小企业进入中国。4 月5 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旨在简化中小企业在美国证券市场上市的程序,降低中小企业进入美国资本市场的准入门槛。

  小企业管理局

  作为美国政府专门设立的向小企业提供包括资金支持、技术援助、政府采购、紧急救助等全方位、专业化服务的机构,小企业管理局是美国政府制定小企业政策的主要参考和执行部门,在各政府部门中有相当高的地位,局长由总统亲自任命。它的主要职能有:

  1. 向小企业提供银行担保。小企业管理局让银行的利益融在里面,担保基金只在贷款失败时才支付。小企业管理局对单个项目担保额度小于25 万美元。小企业管理局通过担保,让小企业提高了信用。

  2. 提供技术支持。小企业管理局在美国各地设立了1000个小企业技术辅导中心,很多是坐落在大学校园里,负责无偿的技术咨询和举办收费很低的培训班。小企业管理局技术开发经费约7800 万美元,分配到各州,各州政府要配以相同数额的拨款,用在对小企业的技术支持方面。小企业管理局还对已退休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再让这些自愿参加的退休技术人员去培训其他人。这些培训都是免费的,联邦政府每年拨付给他们350 万美元的津贴。小企业管理局还在全国设立若干个商业信息服务中心。其经费主要来自大企业,联邦政府只拨款50 万美元。中心无偿为小企业提供撰写商业计划支持,银行对这些计划予以承认。小企业管理局还通过互联网提供培训,查询信息。

  3. 帮助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下设政府采购部,保证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占有一定比例。这一比例是用法律保障的,因为政府往往容易或者乐于和大企业打交道而忽略小企业。这里有两种做法,一是搁置购买,让小企业投标;二是拆散购买,把一个大项目分解开,让小企业参与进来。一些部门包括国防部都知道要给小企业多少份额。

  4. 负责向美政府国会游说,以保证小企业家的利益。比如国会要出台一条法律,如果对小企业有负面影响,小企业管理局的游说办公室会在社会上游说,要求国会不要通过。其主要负责人由美国总统提名,对国会负责,这是一个非常有权力的位置。和美国政府其他部门相比,只有小企业管理局有这个由总统提名向国会负责的这样重要的位置。当然,游说办公室也负责对小企业经营战略进行研究。美国政府设立小企业管理局的目的不是要直接从小企业那里得到回报,而是为刺激经济发展,增加税收。

  5. 投资的职能。建于 1957 年的美国小企业投资公司被称为联邦政府与小企业之间的重要纽带。它弥补了小企业投资活动的真空。小企业投资公司主要针对资金需求在30—500 万美元,银行难以做出决策的项目,大于500 万美元的投资项目在股票市场等领域运作。小企业投资公司是私人入股的私人企业投资公司,同时又是政策性投资公司,它可以从小企业管理局借款。公司的股东是具有1000 万美元以上资产,由企业管理投融资业务经历的人(需要银行证券公司出具证明),公司管理人员是应聘来的,他们直接向股东负责。小企业投资公司的投资对象有从零开始创建的小企业,也有已在运作成功的小企业。

  所提供资助的方式,有的是贷款,直接注入风险资本作为小企业的股东,有的帮助设计管理方式今后市场开发的构想,有的是技术上的咨询。很多大公司在起步阶段都仰仗于小企业投资公司的帮助,比如微软、苹果、英特尔和联邦快递。

  “JOBS法案”

  2012 年4 月5 日,奥巴马签署了旨在简化中小企业在美国证券市场上市程序的《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法案从七个方面降低中小企业进入美国资本市场的准入门槛:为创造就业者提供融资渠道;大众募集;小公司集资;非上市公司弹性与增长;资本扩张法案;宣传法律修订情况。

  首先,放松对“新兴成长型公司”的上市监管。法案规定,新兴成长企业是指上市前最近会计年度收入少于10亿美元的企业,公司在收入达到10 亿美元前或上市后5 年内仍属于新兴成长企业。新兴成长企业的招股书只需提供两年的审计财务数据,上市5 年内不需要披露财务信息、管理层薪资和企业内部审计等。

  其次,对于创造就业的企业,允许通过询价或公开宣传方式募集资金,要求证券购买者是经认证的投资者。如果有理由相信证券购买者是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的代表,也可以出售给个人。

  第三,鼓励企业通过“众筹”募资。

  众筹(crowdfunding)即通过互联网向一大群出资人募集相对较少量资本的筹资模式。该法案规定企业可以在网上筹资,并且没有额外费用,各州法律也不得对筹资站点的设立提出额外的程序要求,但对筹资数额、交易方式、中间人、发行人、股东数量等都做出严格限制,并规定了故意隐瞒或漏报重要信息的法律责任。根据此项规定,一家夫妻餐馆可以通过众筹为他们要开张的第二家店融资;一家网络零售商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获得资金购买一个新服务器,扩展网络流量。

  第四,减少小型企业筹资的限制,例如一年内筹资规模不超过5000 万美元,可以公开发行等;但仍需遵守定期披露信息的要求。

  第五,降低私人公司在美国证监会登记的要求,如果公司在资产总值首次超过1000 万美元的120 天内,其股权证券的股东超过2000 人,或非经认证的投资者500 人,才需要在美国证监会注册,并且员工奖励计划发行的股票不在此列。此举无疑在昭告天下,光有大型金融机构是不够的,私募与中小金融机构才是滋养小微企业的沃土。

  JOBS 法案允许新兴成长型企业每年通过网络平台募集不超过100 万美元资金,同时对参与此类投资的投资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发行人均提出相应要求。对于投资人,法案给出了其可用于此类投资的资金量限制,前12 个月内收入不足10 万美元的投资人所投金额不得超过2000 美元或其年收入的5%,前12 个月内收入超过10 万美元的投资人可以将其收入10%用于此类投资,但上限为 10 万美元。此外,法案要求发行人要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完成备案,并向投资人及中介机构披露规定的信息。

  网络募资无疑为中小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同时也将普通百姓与非上市公司对接,允许普通百姓参与到非上市企业投资中来,是这一法案带来的重大突破。据悉,不少中国的中介公司已经开始打算做类似的探索。

  现行法规对一年内融资不超过500万美元的企业将在5000 万美元以下融资,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备案和信息披露方面享有一定的豁免权,JOBS 法案将这一金额上限上调至5000万美元。

  JOBS法案还修改了美国证券法第3(b)条,提高了小额发行豁免上限。值得注意的是现行小额发行豁免规则仅适用于美国和加拿大发行人(即上述豁免目前不适用于其他外国发行人,包括拟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同时小额发行豁免目前也不适用于已承担上市公司披露义务的发行人。未来上述豁免如何执行将取决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日后对美国证券法第3(b)条的具体实施规则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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