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发文鼓励民企投资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2年第8期  [字号:  ]  

  13部委鼓励民企境外投资

  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工信部等13部委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指出,鼓励国内银行为民企境外投资提供流动资金贷款、银团贷款、出口信贷、并购贷款等多种方式信贷支持,积极探索以境外股权、资产等为抵(质)押的融资项目 ;取消境外放款购付汇核准,企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直接在银行办理资金购付汇 ;实行境外直接投资中债权投资与股权投资分类登记,为民企债权投资资金回流提供方便。

  电监会支持民资投资电力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日前发布《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从监督电网公平调度、电价改革等多个方面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电力行业,从机制层面打破“玻璃门”。意见称,将推进电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以及建设物资设备采购等领域市场开放,支持民营企业进入电力工程建设及物资设备的生产供应等领域。

  民资获准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解放军总装备部日前发布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大力推行竞争性装备采购,对不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和军队机密、投资较小、通用性强、有较多合格承制单位的装备采购项目或配套任务,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竞争。民间资本参与国防科技工业放开类领域投资建设的,不限制投资比例,在办理方式上实行备案制。

  工信部鼓励民资进入电信业

  工信部日前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指出,将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进入电信业,积极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和参与范围,鼓励民间资本开展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以及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等企业资质,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

  商务部鼓励民资进入成品油市场

  商务部日前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实施意见》指出,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工业消费品流通领域、生产资料流通领域、农产品流通领域、餐饮住宿行业以及其他生活服务和商务服务领域。意见还强调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原油与成品油储运及零售网络建设,扶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进入成品油分销市场,支持有实力的大型民营油企发展成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集团,支持民营油企采取多种形式获得稳定的油源、技术和管理服务。

  科技部鼓励民资进入科技创新领域

  科技部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的意见》指出,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拓宽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的渠道,引导民间资本开展科技创业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上市。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国家能源局鼓励民资扩大能源领域投资

  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指出,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煤炭加工转化和炼油产业等领域将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意见称,将鼓励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大型炼油项目,以多种形式建设和运营大型炼油项目中的部分装置或特定生产环节 ;支持民间资本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投资建设跨境、跨区石油和天然气干线管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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