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窥顾客员工隐私 宜家4高管被解雇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2年第6期  [字号:  ]  

  案例:深陷“监视门”丑闻的宜家近日宣布,在对其法国分公司非法监视员工及客户事件进行内部调查后,已解雇了4 名法国公司高管。通过雇佣私人保安机构、向法国警方付费方式调用警方机密档案,调查向宜家投诉的顾客及“可疑”人士的犯罪记录,并查询多个移动电话号码的用户身份——据外媒报道,宜家法国分公司多次利用这些机密情报处理与顾客的纠纷。

  不仅是“麻烦顾客”,“问题员工”和“工会成员”也是宜家搜集情报信息调查的对象。根据举报人的指控,宜家法国分公司对每名员工都进行隐私偷窥,并建立秘密档案,“没有人可以例外”。

  律师解读:个人隐私是指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住所、联系方式、生理特征与状况、情感经历、非常规兴趣、不幸经历等身份资料,基于保护人们免于上当受骗的幸福生活权利的需要,对于恶意失信人和重大失信人,在其改正失信行为之前,其个人姓名与职业身份不属于个人隐私。宜家法国分公司个别高管“顶风作案”超出了正当使用、妥善保管义务,显然严重违法。我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国内企业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更应当意识到泄露公司个人信息不仅仅是民事责任问题,情节严重将被处以3 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闭窗口
光彩杂志社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