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分八个方面总计29条具体措施,从财税、金融、公共服务等领域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国务院组合拳扶持小微企业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2年第6期  [字号:  ]  

作者:王振家

  针对小微企业当前面临的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和税费偏重等问题,国务院近日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分八个方面总计29 条具体措施,从财税、金融、公共服务等领域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其中减税、建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以及定向政府采购,被媒体解读为这份《意见》的三大亮点,而减轻税费负担又是其中最为迫切的一项。

  落实针对小微企业的减税政策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包括: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到2015 年底并扩大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的技术类服务平台纳入现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自2011年11 月1 日至2014 年10 月 31 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将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 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 年底。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逐步解决服务业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结合深化税收体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研究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制度。

  解读: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张斌表示,这些是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措施,可以刺激企业生产,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开拓能力。其中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等将带来实质性利好,有利于企业走出困境。随着改革的推进,受益企业范围必将逐步扩大,但同时还需关注后续配套措施。除了明确资金规模外,减少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也很重要。

  而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研究员易鹏则认为,目前税收的减免力度依旧有限,尽管有所减免,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整个中国企业税负过高的问题。政府应通过更大力度的减税,为小微企业营造成本较低的经营环境。

  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现有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2012 年将资金总规模由128.7 亿元扩大至141.7 亿元,以后逐年增加。同时,依法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基金收益、捐赠等。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50 亿元,分5 年到位,2012 年 安排30 亿元。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向基金捐赠资金的,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读:财政部企业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央财政用于扶持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国际市场开拓和改善公共服务及融资环境。今后财政部将进一步增加专项资金规模,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小微企业推进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同时将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中西部地区的倾斜力度。

  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无偿、直接资助不同,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引导地方、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加大对初创期小型微型企业的支持力度。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基金收益、捐赠等。目前,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及管理办法,并将及时做好政策落实工作。

  政府采购向小微企业倾斜

  《意见》强调,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应当安排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18%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情况给予6%-10%的价格扣除。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占联合体份额达到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鼓励为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等服务。

  解读: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为加强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倾斜,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根据2011年全国政府采购市场规模突破1 万亿元匡算,预计今年中小企业可获得3000亿元以上的政府采购份额,其中小微企业就可获得接近2000 亿元的份额。

  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张斌认为,政府采购向小微企业倾斜,是授人以渔的措施,比单纯的财政补贴更有利于长远发展。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研究员易鹏提醒,政府采购向小微企业倾斜,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注重公平公正,不然将不利于小微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

  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市场化

  《意见》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对达到要求的小金融机构继续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定价机制,在合法、合规和风险可控前提下,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对创新型和创业型小型微型企业可优先予以支持。据了解,这是首次明确提出“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解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郭田勇认为,小微企业是今年银行信贷投放的一个重点,重申政策导向可使银行更加重视,提高积极性,使小微企业在资金面上有明显改善。建议未来建立新型中小银行,通过多方面合力,为小微企业输血。

  吉林大学商学院金融学教授丁志国表示,赋予银行贷款利率自主定价权,是试探进行利率市场化。对于银行而言,小企业贷款资金成本、管理成本、信息成本都比较大,让银行能够根据贷款的风险度和成本情况核定利率,能起到刺激作用,银行将更积极地关注小微企业。

  大力推进服务体系建设

  《意见》提出,到2015 年,支持建立和完善4000 个为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培育认定500 个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支持各省(区、市)统筹建设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立健全服务规范、服务评价和激励机制,调动和优化配置服务资源,增强政策咨询、创业创新、知识产权、投资融资、管理诊断、检验检测、人才培训、市场开拓、财务指导、信息化服务等各类服务功能,重点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质优价惠的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行业自律和组织水平。

  解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李雪松表示,利用外需低迷和国内经济增长速度在回落中趋稳的契机,加强企业自身建设,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是长久之策。“当前我国经济增长存在下行压力,就业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并存,特别是小微型企业经营困难增多。迫切需要靠转型和升级释放更大增长空间。”支持小型微型企业技术改造,要在培育企业创新能力上下工夫,抓住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两个重要环节,扎实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研究员易鹏认为,一方面这些措施可以尽可能提供公平竞争的创新环境,另一方面小微企业终究离不开市场,政策扶持只有建立在市场力量的基础上,小微企业未来的发展才更有可持续性,也更具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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