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鞋制老酸奶和果冻”爆料者或将被起诉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2年第5期  [字号:  ]  

  案例:“果冻究竟有没有含工业明胶?这东西还能吃吗?”近日,有实名认证微博声称“老酸奶和果冻含有破皮鞋炼制的明胶”,在网上引发消费者对果冻产品的强烈质疑。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的资料显示,每年对果冻产品实施的省级监督抽查中,不合格批次甚少,并且均和明胶没有关系。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会10 日也发表声明表示,按照国家添加剂卫生使用标准,果冻中的增稠剂可以根据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对人体没有危害。

  尽管权威部门已经证实传言的不真实性,但仍有多家果冻企业陆续接到多个地方监管管理部门要求“果冻产品全面下架待检查”的通知,并且消费者仍然存在强烈的担忧和疑虑,导致处于销售旺季的果冻业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损失已经无法估量。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糖果专业委员会在相关函件中表示,不能排除未来代表行业对微博信息发布者进行起诉的可能。

  解读:爆料者所爆料内容如不属实,理论上应产生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从民事诉讼角度来讲,如针对某个企业进行爆料,企业作为原告以侵害名誉权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如针对不特定的主体爆料,行业协会起诉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而名誉权属于专属权,不存在转让行业协会使用名誉权的问题(可能存在授权使用名称权问题不在讨论范围),因此侵犯名誉权案件,只能由被损害名誉的特定主体提出诉讼。从行政责任来讲,信息产业部、公安部等部门对于网络环境的发言、回贴均制定了相关的规定,如达到规定的严重程度,相关主管部门可以启动行政处罚程序,针对爆料者的行政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罚款,甚至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这一案件也告诫网友,发言要有理有据,与实际情况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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