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德鲁克的《功能社会》为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感受大师智慧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2年第4期  [字号:  ]  

作者:温桂胜

书名:功能社会

作者:「美」彼得·德鲁克

译者:曾琳

出版社: 机械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9

  作为现代组织理论的奠基者,彼得。德鲁克开创了管理这门学科,由此他被尊称为“现代管理之父”。改革开放初期,德鲁克夫妇曾经来过中国,他遇到的中国人充满活力和乐观精神,这令他十分惊讶。

  在对中国做了深入的研究之后,他认为:“中国未来90%的组织将是中小型的和地方性的公司,中国可能没有足够的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但有一大批能干的人,这些人在实践磨练中学会了怎样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生存并取得了成效。他们可能只受过普通教育,也不是特别聪明和优秀,但却知道如何精巧地做事情。这样的人可能有几百万,他们可以领导那些中型、小型和地方性的组织,他们将建设一个发达的中国。”德鲁克所寄予厚望的这个群体,恰恰是我们各级个私协会所服务的对象,而他对中国中小企业以及它们的管理者的评价已经逐步成为现实。

  在德鲁克众多的著作之中,《功能社会》仅仅是他的一本自选集,并不起眼。

  但是读这本书,我们能清晰地感受到德鲁克对社会发展诸多方面的独到见解,以及他对政府、组织、公司等社会形态的深刻认识。

  其中,德鲁克对新多元化社会中各类社会组织的功能、地位、作用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对社会组织的运作规律、社会责任也进行了详尽的解剖,值得我们各级个私协会的管理者认真学习。

  德鲁克在20世纪40年代中期和末期就开始意识到医院、工会、大学已经成为一种全新的组织。他还意识到,这些组织将成为现代社会增长的关键环节和因素,而不是早先众所周知的商业公司。

  他认为,新多元化社会中的组织与早期的组织有很大的不同——它们是目标单一的机构,它们不是也不能成为当地社区的一员,因为它们有自己单独的使命、目标和价值观。组织的角色取决于社会的飞速变化,一个组织今天做的事情明天就可能由另一个组织来做了。每一个组织都是为了执行一项社会任务,对组织而言,最困难、最重要的决策并不在于去确定应当做什么,而是首先确定什么东西不再具有价值且应当抛弃,其次是决定什么东西应当优先考虑,应当予以重视。每个组织都需要秩序,需要管理,也需要评定组织的业绩。

  德鲁克对社会组织的认识,远远早于其他社会学家和管理学家。在中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大方向恰好与德鲁克的预测相吻合。

  在《功能社会》这本书中,德鲁克对组织的社会责任设定了三条法则,其认识非常深刻和精辟。

  他认为,组织社会责任的第一条法则就是,要尽可能限制机构对人们产生的各种影响,对社会和社区产生的影响是一种干涉,这种干涉除非得到了严格的限制和解释,否则便不能得到容忍。

  组织社会责任的第二条法则,就是组织应当对其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组织有责任预测和考虑组织产生的哪些影响可能成为社会问题,要试图防止这些不利的负面影响。每当组织不能阻止负面影响的时候,它将深受其害。

  组织社会责任的第三条法则,就是组织有责任去做不受欢迎的事情。当我们遇到一个问题的时候,我们要仔细考虑这个问题,确切地阐述一个解决办法,并且去争取正确的公共政策而不管其他同类组织或者成员的公开反对。凡是承担了这种责任的人,没有一个失败过,或为此遭难。但是,每当一个机构踌躇不前,借口“公众不会赞成”或“行业不会允许”而不采取应有的行动时,它将付出沉重的代价。公众可以原谅无知,但是不会原谅一个组织不依据自己对情形的充分认识而采取行动。

  阅读《功能社会》这本书,在感受大师智慧的同时,也有些许遗憾,那就是本书的翻译者对中国国内的用语缺乏了解,一些词汇过于生硬,一些语句未经修饰。但是,这些瑕疵,并不能遮掩德鲁克深邃的思想和超人的智慧。笔者认为,各级个私协会的管理者应该把这本书作为案头必备的工具书。这样,我们才能对协会的定位和发展,对我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有更加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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