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妈因商标问题起诉商评委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2年第4期  [字号:  ]  

  案例:自品牌推出以来,一直处于商标争夺战漩涡的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公司,又因商标问题向商评委宣战。

  贵阳老干妈起诉商评委称,商评委核准的“川南干妈”商标,与“老干妈”

  商标在构成要素、含义、整体外观等方面均无显著差别,且指定使用在“调味品、辣椒油”等相同类似商品上,构成指定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表示,商评委的做法,违背了对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在相同类似商品上应强化保护的一般性原则,即在相同类似商品上,如果存在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对此后的注册商标的近似判断上要更严格,对混淆界限的把握要更宽泛。否则可能会造成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反而不及对普通商标的保护情况。

  此前,贵阳“老干妈”与湖南“老干妈”之间长达5 年的商标争夺战曾引起广泛关注。最终,在双方争执5年后,北京高院于2001 年做出判决,贵阳老干妈胜诉,湖南老干妈停止在风味豆豉产品上使用“老干妈”商品名称,并停止使用与贵阳老干妈风味豆豉瓶贴近似的瓶贴,赔偿贵阳老干妈经济损失40万元。

  2002 年3 月,贵阳老干妈又展开了与贵州“老干爹”的“战争”。“老干妈”在一份递交给贵州省政府的紧急报告中称,“老干爹”借助“老干妈”之名在市场大肆行销,连系列产品的名称也和“老干妈”亦步亦趋。在各地市场及超市中,“老干爹”有意与“老干妈”

  摆放一处销售,甚至制造“亲戚关系”,其目的在于混淆品牌,误导消费者。

  贵阳老干妈并于当年3 月15 日公开发表“严正声明”指出,该公司从未以任何形式委托其他企业生产“老干X”

  同类产品,也未与任何企业进行任何方式的合作。

  业内人士表示,一个品牌接二连三引出那么多麻烦,不仅表现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商标问题的重视,也暴露出中国商标使用的种种怪现象亟须规范。

  律师解读:贵阳老干妈此举是企业保护自身商标权益的行为,有力地打击了商标侵权行为,维护了企业商标专用权的合法权益。这不仅利于老干妈自身品牌的维护,避免了贵阳老干妈受其他类似商标的影响,维护了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独立形象和清晰定位,同时也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由于商标附带巨大的商业利益和经济价值,而“傍名牌”会使企业快速进入利润收割期,省去了漫长的品牌培育期,利益显著,而监管力度不足也是导致“傍名牌”现象层出不穷的重要因素。加之“傍名牌”产品维护深受广大乡镇居民的喜爱,存在较大的生存空间,市场的刚性需求导致这一行为愈演愈烈。

  商标侵权行为会对公司造成经济利益和商业信誉的损失,而打商标官司可以帮助被侵权企业有效地降低来自这两方面的损失。当然,商标官司尤其是耗时长的商标官司也将消耗双方的精力,给企业带来品牌伤害,导致消费群体的逐渐丧失。另外,不排除一些小企业、非知名品牌借助官司来达到提高商标知名度、加强区域影响的目的。因此,企业应未雨绸缪,事先做好商标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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