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可借鉴日韩经验,财富分配应该更多向底层民众倾斜


警惕“中等收入陷阱”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2年第1期  [字号:  ]  

作者:罗天昊

  中国会不会坠入“中等收入陷阱”?从世界范围来看,拉美、东南亚一些国家,在步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之后,就陆续掉进了这个“陷阱”,至今仍未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有的在中等收入阶段滞留时间已长达四五十年。而日本和韩国,则适时完成了转型,步入发达国家行列。

  事实上,目前中国已经到了危险的境地。中国社科院社会所发布的研究报告称,我国中间层只占人口的23%,远低于发达国家70% 左右的比重。而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富豪数已居世界第三,贫富分化严重。经济学家陆德认为,中国的实际基尼系数接近国际上划定的0.6 的动乱线,且贫富差距还在扩大。因此,改革深化、体制转型已是大势所迫。

  权力的异化、腐败的盛行,是导致贫富分化的主要原因。著名经济学家许小年曾说过,半管制半市场的状态,是很多贪腐分子最喜欢的状态——完全的计划经济,无法变现;完全的市场经济,无法寻租。半管制半市场经济,则可以寻租变现。

  在中国,权力寻租是通过两重方式实现的。国有垄断企业,其实是最大的权力寻租方,这往往被大众忽略。由政府代管的全民财富,都被集中在铁工基、通讯、石油等领域。通过直接控制企业巨头,既得利益阶层将全民财富变为少部分人支配的财富。某些企业频频爆出的天价消费品事件,就是“民财官用”的典型写照。

  而另外一种寻租,则是大众普遍理解的模式,一些企业和个人,通过交纳权力献金,获得公权力的许可或关照。

  而这种模式,一种表现为行贿受贿,一种表现为“内部争宠”,地方通过对掌握公共财富的部门或者个人进贡,获得倾斜性资源,最典型的是前段被取缔的各地驻京办,专门在京“跑部钱进”。

  权力寻租是过于强势的政府出现导致的重要经济现象,在富有威权传统的东南亚国家中普遍存在。笔者以为,中国要实现共同富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可以借鉴日本和韩国的经验。

  日本崛起,首要因素是在经济领域打破垄断。二战结束后不久,日本致力于打击财阀,日本政府冻结了三井、三菱、住友、安田等15 家大财阀的财产。

  此后解散对象不断扩大,先后指定56个家族为财阀家族,625 个公司为“限制公司”。在政治领域,真正实现了主权在民,瓦解了天皇神权,打击了当时的贵族,清算了军阀势力。在文化领域,日本持续数十年的“脱亚入欧”十分彻底,实现了公民现代化和制度、文化的现代化。

  韩国的富强,亦建立在对于特权势力的抑制上。进入上世纪90 年代,韩国政府逐渐意识到“财阀经济模式”不利于市场化竞争、容易催生腐败等弊端,开始减少对财阀的支持。而一些财阀为了能够继续获得政府的支持,不惜重金贿赂政府高级官员,甚至直接把对象圈定为总统,一时间“黑金”泛滥,全斗焕、卢泰愚、金泳三,这些韩国前总统都不同程度地跟贿赂有染。1998 年初,韩国前总统金大中上台伊始,强力打压财阀,整改财团财务结构,实行企业重组、规范金融秩序和投融资体制、加强税务监管等。21 世纪之后,现代集团案发,现代集团前董事长郑梦宪被逼自杀,郑氏家族在政治献金案的打击下,遭遇重挫,这大大震慑了政商勾结的行为。至李明博任上,韩国再无“红顶商人”存在的土壤。

  同时,日本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和韩国的“新村运动”,亦值得中国借鉴。在防止过激的均富与仇富情绪蔓延的同时,进行增量改革(即借用等级规则确立产权规则。由于政府导向式改革的优点非常明显,其在传统体制上的边际效益大大减少了改革阻力,可在不伤害既得利益的前提下增加另一部分人的利益),或者是中国未来必由之路。财富的分配,应该更多向底层民众倾斜,同时,给予既得利益阶层适当的利益保障。(作者为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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