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和微型企业将成为今后政策扶持的重点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出台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1年第8期  [字号:  ]  

作者:高境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与之前的标准相比,新标准细分了企业规模类型,将企业分为大、中、小、微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将成为今后政策扶持的重点。

  为何修订划型标准原来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是2003年2 月发布实施的,已存在一些缺陷,主要表现为:一是对各类行业在指标上采取“一刀切”。原标准对各类行业同时采用职工人数、销售收入和资产三个指标进行划分,不能真实反映不同行业的特点和状况。二是标准门槛有待调整。原标准实施至今已有八年,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部分标准门槛已与现实状况不符,如中型企业划型标准中,销售收入标准上限偏低,人数标准偏高。三是标准涵盖的行业不全。原标准对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等行业进行了划分,未包括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四是缺乏微型企业标准。原标准只有中型和小型企业,没有微型企业。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划型标准中,都有微型企业标准。原标准存在的上述问题,已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发展和行业变化,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中,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微型企业得不到应有的政策扶持,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

  新标准解决了原标准存在的上述问题,对研究和实施中小企业政策,加强分类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中小企业分类管理、政策实施和宏观决策。二是有利于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三是有利于处理好提供劳动生产率和解决就业的问题。四是便于国际接轨。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均有微型企业划分。

  新标准有何突破这次标准修订是我国历史上的第8 次标准修订,也是涉及面最广,行业面最宽,划型较全的一次。新标准与原标准相比,有以下突破和亮点。

  第一,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这次标准修订的重要突破,也是一大亮点就是参照一些国家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和微型的通行做法,结合我国实际,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如工业企业,微型企业为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其他行业大多是10人以下为微型企业。这一细分,使标准的类型更加完善。

  第二,标准的行业覆盖面广。基本涵盖了除金融业、教育、卫生、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外的国民经济的主要行业,涉及到84个行业大类,362 个行业中类和859 个行业小类。

  第三,指标选取注重灵活性。《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数、销售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新的标准结合行业的具体情况,突出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简化了指标。从原标准的3 个简化为2 个或1 个。如工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用了从业人员、营业收入2 个指标。建筑业采用营业收入、资产总额2 个指标。农林牧渔业采用经营总收入,居民服务、文化、体育等服务行业采用从业人员单个指标。二是不同行业指标有所不同,结合行业特点,具有很强的灵活性。三是与现有制度相衔接,便于实际操作。新标准指标由原标准的销售收入按现行财务要求统一为营业收入,同时由原来的三个指标减少到两个或一个指标,有利标准出台后的实施和对企业规模的认定,实际操作性更强。

  第四,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参照执行范围。个体工商户具有特殊性,目前在法律上个体工商户适用《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但考虑到个体工商户按规模应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范畴,且数量大、就业人数多。为促进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发挥其在解决社会就业中的重要作用,新标准将个体工商户纳入标准范围,参照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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