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1年第7期  [字号:  ]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批准设立

  日前,国务院批准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并正式批复《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又一战略决策。

  依据《方案》,示范区的战略定位是:立足连云港,依托大陆桥,服务中西部,面向东北亚,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推动东中西地区良性互动,全方位拓展开放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以徐圩新区为先导区,建成服务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东中西产业合作示范基地、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到2015年,示范区建设将初见成效,服务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能力也将显著提升。到2020年,示范区全面建成,服务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功能也会更加完善。

  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三情形需缴个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以下三种情形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这三种情形分别为: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 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 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 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通知要求,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三种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三种情形为: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乘用车国Ⅳ标准全面实施

  国家环保部发布公告称,从7 月1 日起,轻型汽油车、两用燃料车和单一气体燃料车实施第四阶段排放限值(简称“国Ⅳ标准”)。这意味着我国将全面实行乘用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

  早在今年年初,环保部就在《关于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限值实施日期的复函》中表明了全面实施国Ⅳ标准的日期,并表示凡不满足国IV标准要求的轻型汽油车、单一气体燃料车及两用燃料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对于轻型柴油汽车,暂定推迟两年实施国Ⅳ标准。

  七部门联手规范购物卡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预防腐败局《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进一步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

  商业预付卡以预付和非金融主体发行为典型特征,按发卡人不同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另一类是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的单用途预付卡。

  《意见》指出,总体看,商业预付卡在减少现钞使用、便利公众支付、刺激消费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同时,商业预付卡市场也存在监管不严、违反财务纪律、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公款消费和收卡受贿等突出问题,严重扰乱了税收和财务管理秩序,助长了腐败行为。

  《意见》明确,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多用途预付卡,一经发现,按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业务予以查处。对商业企业发行的单用途预付卡,商务部门要强化管理,抓紧制定行业标准,适时出台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发行预付卡。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

  在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方面,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接受的、客户用于未来支付需要的预付资金,不属于发卡人的自有财产,发卡人不得挪用、挤占。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必须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存放预付资金,并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接受银行对备付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 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小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将适当提高

  银监会近日印发《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对单户金额500 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加大支持力度。

  《通知》通过差别化的监管和激励政策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将有助于优化信贷结构,降低贷款集中度,促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转型。

  《通知》共十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先受理和审核小企业金融服务市场准入事项的有关申请。二是在满足审慎监管要求的条件下,优先支持其发行专项用于小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其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 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可不纳入存贷比考核范围。三是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基础上,对于运用内部评级法计算资本充足率的商业银行,允许其将单户500 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处理;未使用内部评级法计算资本充足率的商业银行,对于单户500 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在满足一定前提下,可视为零售贷款。四是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容忍度。

  快递企业兼并重组意见出台

  国家邮政局日前在《关于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中提到,五年内将培育一批年收入超百亿的快递企业。

  据了解,除了邮政EMS ,目前我国民营快递企业中只有个别公司的年收入达到百亿,如顺丰在2010年的年收入已逾百亿,而申通和圆通分别位居第二和第三。

  尽管国家邮政局没有透露“十二五”末达百亿规模的快递企业的期望数量,但业内人士猜测,目前行业内几家大的公司年收入超百亿不会成为很大问题,而这个数量有望在8 家左右。

  公益捐赠免税办法出台适用于全国性社会团体

  民政部近日出台《全国性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初审暂行办法》,其中规定,服务对象面向社会公众的公益性捐赠,才有资格申请“税前扣除”。

  《暂行办法》明确了申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具备的具体条件。同时,根据《暂行办法》,社会团体若想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其业务活动、财务管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公益活动支出情况等信息,必须始终公开透明,并通过指定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

  此次《暂行办法》中“社会团体”是指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经民政部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前提条件,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3 年以上,申请前的3 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申请前连续2 年年度检查合格或者最近一次年度检查合格且评估等级为3A以上(含3A)。

  银监会首次公开要求银行减少房地产贷款

  6 月23日,上海银监局局长廖岷在沪出席“2011领军者系列峰会”时表示,银监会已要求银行采取四项措施防范房地产贷款风险,包括:对贷款成数有明确要求,要求银行使用在建工程作为抵押而不是土地,减少银行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贷款以及贷款一定要达到现金流全覆盖。这是监管部门首次公开表示要减少房地产贷款。

  五部门:坚决撤销收费期满公路收费项目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通知强调,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实施检查或收费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要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通知要求,要降低偏高的通行费收费标准。对通行费标准偏高、经营收益过高、社会反映集中的收费公路,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经营性公路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政府还贷公路按期还贷并满足养护管理资金需求的原则降低通行费收费标准。同时,完善公路计重收费办法,确保合法装载车辆通行费负担有所减轻。

  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政府还贷公路改为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经营管理的,要立即纠正,实现属性归位。

  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实施检查或收费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对各地出台的有关收费公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全面解决现行法规制度中明显不适应实际需要、前后规定不一致或不衔接、文件过期等问题,确保在2012年4 月底前完成相关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或废除工作,同时提出修改完善相关行政法规的建议。






关闭窗口
光彩杂志社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