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个体经济更大自由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1年第7期  [字号:  ]  

  提起“个体户”这个几乎与改革开放同时出现的词汇,涌动心头的依然是一个时代所释放出的创富激情。“个体工商户”曾为我国突破计划经济的藩篱、摸索市场经济立下了汗马功劳,也标志着中国人从计划经济的“割资本主义尾巴”的话语方式中,终于能够走向市场经济所赋予的对自身命运的自主。

  个体经济走到今天,我国个体户面临的最大难题,是管得过宽、过滥,权力下手过重,钳制了其创富自由,加上税费负担沉重,起步不容易,做大、做强更不容易。不少个体户反映,与各部门“情理之内”的索取相比,个体户们几乎得不到什么服务,而且还会遭遇“意料之外的成本和障碍”。有专家称,这让众多个体户的创业活力遭遇了“制度性冷漠”。

  一直以来,个体户们的幸福不在于领到一个成本或大或小的正式牌子,而在于不会动辄得咎,少管制、多服务,少罚款、多引导,随时拥有自救与拼搏的自由,而此时市场的大门不会开合无度。

  这就对职能部门提出了两个要求:一是能不管的就不管,减少行政许可环节,尤其是对生存自救型个体经济,制度应有起码的人文情怀;二是公权要尊重个体户的自由,以服务代替管理,切实解决好严苛的政府规制、沉重的税费负担、缺位的创业服务等老大难问题。激活个体经济,给其自由比赋予其权利更为重要。

  国务院公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将在2011年11月1 日正式实施,届时将为个体户们减负。我们都期待着,个体户的生存状态将因此有所好转。(北京张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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