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款要善捐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1年第5期  [字号:  ]   [关键字:  慈善]

  前些日子某县要建设一个体育场,因为资金不足,县政府下发文件,要向社会募捐。说是募捐,其实是分口下拨任务,要求按照时限完成指标,其中规定每家民营企业最少捐1000元。钱数虽然看来不算太多,但由于是“摊派”,认捐也得捐,不认捐也得捐,私下里,很多民营企业老板意见很大,有很多抱怨声音。修体育场是公共事业,主要靠政府投入,政府应该有多少钱办多大事,量力而为。当然,部分资金适当通过社会集资的方式解决也未尝不可。但既然是募捐,就不应该摊派。善款应该善捐,用摊派方式,牛不喝水强按头,就让人反感了。
  某些地方政府,视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唐僧肉,一搞募捐,就打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主意。捐款是善举,理应是一种自发行为,让捐款人和被捐助者都从中感受到温暖,才有意义。政府可以鼓励、号召和组织捐款,并且还应该从制度、政策上对热心公益的企业适当倾斜。而摊派有违善捐的本意,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政绩秀,也影响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民营企业向社会奉献爱心值得提倡鼓励,事实上,民营企业也一直是社会公益的主角。此外,企业发展本身就是在带动就业、向国家贡献税收,从这个角度讲,这也是“善举”,也体现了民营企业对社会的责任。(辽宁省义县工商局 陈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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