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引发中国产业变局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06年第2期  [字号:  ]   [关键字:  产业变局]

作者:■翟玉忠
  高梁认为,绝对不能把“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形成分工协作关系”理解为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只是简单的购销关系。我国中小企业的共同特点是生产工艺水平较低,自主研发能力很弱,难以形成真正的竞争力。以浙江的打火机为例,由于进入的技术门槛低,各个村都能生产,内部竞争,互相压价,尽管达到了世界产量的一大半,但形不成产业整合,也没有自己的行业标准。因此,大企业对关键技术的研发要舍得投入,以低价格让中小企业共同利用先进的技术,形成产业合力。
  而在日本工作,长期关注中日产业发展的钟庆博士对记者表示:“因为中国企业大都处于世界产业链的低端,实际上国内大企业没有太多的东西给中小企业做。同样是机械厂,日本的中小企业利润稳定丰厚,为什么会这样?我熟悉一家主要给丰田、日产提供设备的公司,他从大企业拿下固定的订单,有大企业在上面撑着,日子自然过得滋润。”
  我国的中小企业如果找准机会仍会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高梁举鲁冠球的万向集团为例说,这家20多年前生产万向节的乡镇企业已经成为“世界级的小巨人”,产品早就打入美国和欧洲发达国家的汽车市场。凭什么?其中紧紧抓住主业,步步为营,面向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是最主要的。
  产业结构调整任重道远为了将国家政策落到实处,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建立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制订具体措施,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具体措施包括: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检、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各金融机构应停止各种形式的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按规定限期淘汰。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
  对不按期淘汰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的企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并采取妥善措施安置企业人员、保证金融机构信贷资产安全等。对违反规定者,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对于上述措施,高梁认为国家对于产业调整的力度在不断加强。在产业发展的过程中,还要防止不同地区间形成恶性竞争,如中国彩电业就是一个很沉重的教训,各地纷纷引入生产线,结果形成大批量低附价值的恶性竞争。中国可以学习西方一些先进经验,组建大的金融贸易财团,统一定价,一致对外。
  钟庆结合日本产业政策经验指出,产业调整的关键要明确两点,一是市场限制,二是中央政府的责任。市场限制是什么?首先需要对内、外资实行准入限制,一个行业不能随便进入;中央政府需要牵头进行关键技术的突破,避免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如果地方政府竞相给外资优惠,那就很难形成优势产业。

编辑 何健(shy@gcma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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