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要求:网店店主要向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实名信息登记,但未要求店主必须取得营业执照


个人网店实名制实施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0年第10期  [字号:  ]   [关键字:  网店 实名制]

作者:高境
  开网店要实名,但不一定要营业执照。2010年6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公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个人开网店将实行“实名制”,需提交姓名、地址等真实信息,但并不强制要求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办法》首次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全部过程和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涉及市场准入、商品准入、交易信息、交易合同、交易凭据、交易竞争、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

重点
网店办照不“一刀切”
  开网店是否需要办照,此前是热议焦点。《办法》将开网店的卖家分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两类。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也就是个人,应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这表明,工商总局对开网店办照并没有实行“一刀切”,不是所有网店都要强制办照,而采取了较人性化的区别监管。一些临时进行二手或闲置物品交易的个人卖家,只需提交真实身份信息就可进行网络交易。

用购物凭证保护买家
  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网络交易是在双方事先不了解、其间不见面的过程中完成的,因此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条件是采取措施,确保“虚拟主体”还原为真实的主体。《办法》从消费者有效识别网络经营者真实身份,交易合同、交易凭证、交易信息保护,申诉处理办法等方面作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定。要求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为经营者建立登记档案,要求网络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以此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此外,工商总局表示,对网络交易将主要实施3项监管措施,由县级以上工商部门建立信用档案,对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力争3年建成全国统一网络监管平台。
  经营者信息至少存2年《办法》规定,提供服务交易平台的网站要对网店开办者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并应审查、记录、保存在其平台上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的信息内容及发布时间。
  其中,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同时,网络平台经营者须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对售假网店采取措施。另外,消费者在网上消费发生纠纷,平台经营者应向其提供销售者真实的网站注册信息,协助消费者向交易当事人追偿。

违法交易最高可罚3万
  《办法》同时赋予工商部门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辖权。工商总局表示,按照有利于维护权益、便于查处的原则,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由发生地的网站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部门管辖,如果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移交给违法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部门处理。
  对网上经营者出现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可处以1万到3万元的罚款,违法情节严重的,工商部门可提请网站许可地通信管理部门责令暂时屏蔽或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提请关闭该违法网站。

评论
实名制是一种进步
  网店实名制,被业内普遍认为是一种进步,因为只需向网站实名登记,并不一定要取得营业执照。
  “是否要办营业执照”在这两年成为众多个体网店店主头上的一把悬剑。一旦有工商部门将查处“无照经营”的范围扩展到网店领域,他们就有可能遭到查处。
  《办法》施行,被认为是彻底否定了此前部分地方工商管理部门力图推行的“开网店必须取得营业执照”的地方政策。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司副司长黎晓宽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时曾解释说,虽然他认为工商登记交“注册费”是合理的,“《意见稿》中并非强制所有网店办理工商执照,而是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的卖家,明确区分为法人和自然人两类”。
  “工商登记也就是实名制”,知名电子商务专业人士王峻涛(老榕)分析说,要求提供网店交易平台的服务商对店主进行信息登记,与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职能是相通的。
  “在任何一个国家,卖家作为一个行为主体,都是要进行登记的,要卖东西为什么要害怕实名?”王峻涛表示,从减少网络交易欺骗的角度来说,应该完全支持 “实名制”,因此问题的关键不是要不要登记,“而是登记时要不要收费”。
  对此,黎晓宽曾表示,即使工商登记也不会带来“注册费”的压力,“国家目前对线下业主实行‘两费’全免的政策,所以,实名制管理对个体网站也将是全免费的”。

隐忧仍在
  尽管如此,对于网络实名制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歇。一位浙江网民表示,实行网店实名制,网店有了正规的牌照,就可以大张旗鼓地做宣传,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选择网上购物。而消费者也可以随时查到网店的牌照,增加对网店的信任,从而使网上交易变得越来越红火。这对买卖双方来说是双赢。同时,不正当商家将被淘汰,行业将经历一轮洗牌。
  但淘宝店主们似乎不太乐观。一位在淘宝上经营化妆品店的店主担心,实名登记注册之后,紧接着就会像实体店一样进行税务登记、缴纳营业税,长此以往,经营成本增加,网店商品的价格肯定会上涨。另一位店主也表示,网购受欢迎的主要原因就是物美价廉,一旦失去低价这个最重要的必杀绝技,消费者将会迅速大量减少。他还建议买家也应该同时实名制,卖家的利益同样需要保护。
  业内专家认为,打消网店店主们的顾虑,先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应对网店的工商注册登记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即改实体店的核准制为备案制,管理费、税收等实行减免优惠政策,尽最大可能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二是严格规范网店实名制的操作规程,尽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对网店现实经营的影响。因此,《办法》能发挥多大效力,后续细则的出台更为重要。

回应
工商总局:网站是第一责任人
  对于网络商品交易管理,工商总局强调了自律。
  第一,鼓励和倡导行业自律。第二,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自律。其中,重点鼓励、支持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自律。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是维护网络交易平台秩序的第一责任人,在网络商品交易平台主体准入、商品准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把关和检查监控的重要责任。提供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确实承担起维护网络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淘宝:早已实行实名制
  淘宝网公关部负责人、网站新闻发言人陶然表示,实名制等条款是淘宝网一直在做的,比如在淘宝网上开店,一定是要经过“三方实名认证”,卖家在销售商品前,必须通过上传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交到网银和公安部的系统来“验明正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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