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36条”的出台,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三次重大制度变革,其实际作用不仅仅针对民间投资,全局性意义也非常深远。


“新36条”的期待与挑战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0年第6期  [字号:  ]   [关键字:  36条 期待 挑战]

作者:高境
投资瓶颈亟需突破
  事实上,5年前的“旧36条”中就有“非禁即入”的政策规定。但是,现实中所谓的“玻璃门”和“弹簧门”现象,使民间资本在很多领域看得见进不去,或者进去了又被“弹”出来。究其原因,其一,是有无形的门槛,不知道怎么跨过去;其二,里面已经坐满了,挤不进去;其三,挤进去,又被非市场的力量挤出来。
  比如在市场准入方面,“旧36条”明确规定,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但实际上,目前全社会80多个行业,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个,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只有41个。一些领域即便勉强进入了,民间投资所占比重也非常低。“旧36条”这个曾经令民营企业翘首以待的政策,几年来远没有落到实处,似乎已经沦为一纸空文,长期以来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瓶颈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突破。而民间投资自身的能力和水平也不足以抗衡严苛的外部压力。民间投资在投资结构上还存在很大的改进空间,它的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制造业等下游产业。同时,大量高耗能、高污染、低技术、低水平的产能也主要集中在民营经济领域,民企转变发展方式迫在眉睫。

全局性意义深远
  有评论认为,“新36条”的出台,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三次重大制度变革,其实际作用不仅仅针对民间投资,全局性意义也非常深远。
  首先,民间投资的进入,将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改革。“新36条”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将推动政府有效提供公共服务,进而从更深层面推动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的政府改革。
  其次,将进一步推进开放。未来一个时期,中国的开放将呈现出“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的特征,海外并购和被并购可能时常发生。同时,还要支持民营企业在研发、生产、营销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开发战略资源,建立国际销售网络;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培育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支持民营企业之间、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组成联合体,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
  最后,民间投资的活跃,将形成全面促进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新36条”指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关键在落实
  “新36条”能否真正贯彻落实,这是社会各方尤其是民营企业家最关注的问题。可以说,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层面,民间投资的准入范围和相关措施规定基本是清楚的,关键要看如何执行。
  准入问题关系到很多民营企业的生死存亡。一直以来,民营企业准入政策难以落实,归根结底是因为既得利益集团从中作祟。此外,政策执行的透明度不够,缺乏第三方的有效监督也是一大主要障碍。在全国工商联组织的一场学习“新36条”的座谈会上,企业家普遍认为,政策很好,落实起来不容易。就像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说的:“我感觉红灯灭了,绿灯已经亮起来,但是我们要过马路,必须要划斑马线,所以各地政府和各个部门要赶快把斑马线划好,我们民营企业好过马路。”
  温家宝总理多次提到:“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那么,在最应该体现出公平、公正、公开的经济领域也理应如此,让商业的归于商业,让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各归其位。“国不与民抢红利”,没有垄断、挤压和逾越,民营企业不必依附权力的藤蔓。唯有如此,中国经济才能彻底地进入跨时代的发展阶段,大国崛起才会有所附着。如今,民间投资再度开闸,“新36条”携春风进门。希望这项美好的政策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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