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医改新政中的民间资本机会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0年第3期  [字号:  ]   [关键字:  医改 民间资本 非营利]

作者:刘武
  2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由各省(区、市)分别选择1至2个城市或城区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会议指出,公立医院改革目标之一为“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正会同卫生部拟定一个关于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服务行业的文件,其中包括医疗服务行业。这将为此轮医改中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奠定基础。
  “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是本轮新医改的题中之意,民营医疗机构的从业者已经兴奋起来,但于大多数人而言,要找到投资机会并非易事。

多项利好政策将出台
  见到该文件第四稿的浙江省医院协会副会长管伟立介绍说,文件中涉及社会资本办医的准入门槛、执业环境、监督管理、引导机制等。主要利好政策包括对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在税收上将享受优惠政策,解决民营医疗机构在引进人才时的各种无形障碍、放宽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设备采购的管制,探索营利性医疗机构相关资产作为抵押进行贷款,进一步放开民营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等。
  最为明晰的优惠政策是,有望再次强调免征营利性医疗机构营业税。
  目前,营利性医疗机构营业税约占营业收入的5%,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则没有此项税收。在很多地方,主管部门以资本的属性来决定医疗机构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由此社会资本所办的医疗机构普遍被定性为营利性,而公立医院则多数是非营利性。
  由于医疗投资具有较大的投资、经营风险,很多社会资本所办的医疗机构往往在3年免税期之后不得不关门。最终导致一部分社会资本从一开始就奔着赚钱来投资举办“短、平、快”的医疗机构,所导致的医疗纠纷层出不穷。
  也有一部分社会资本投资举办的医疗机构,无奈地去申请成为非营利性,争着抢戴“红帽子”的“营转非”案例一直到去年还屡见不鲜。
  据悉,国家也将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资本进入社区医疗服务领域,政策补贴也将一视同仁。
  据了解,卫生主管部门近期也将支持社会资本举办连锁医疗机构,纳入着重讨论的内容之一,相关审批程序也有望进一步得到简化、规范。
  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赵明钢确认了这一消息。“如果投资者愿意投入大量资金举办连锁化医疗机构,做百年老店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但是我们反对采取加盟的方式扩张,毕竟举办医疗服务机构不像开快餐店一样容易把控。”

公立医院改革投资机遇难料
  社会资本对投资改造尚未改制的国有企业医院也倾注热情。“这部分蛋糕是此次促进多元化办医背景下社会资本可以考虑的。”《中国医疗卫生发展报告》课题组副组长、大连医科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陈绍福说。
  对于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的模式上,陈绍福认为,理论上来说可以通过收购兼并、托管、合作经营等方式。
  在专家看来,虽然收购、兼并医院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大幅降低医院发展的风险和成本,但是,对国有医院的产权边界进行清理和明晰,以及医院的资产评估、人员安置、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等都是非常麻烦的事情。
  “现阶段更加切实的模式是选择合作经营。合作经营可以避开员工安置、资产评估等棘手问题。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医院的公益性不变,还能解决财政投入的问题,内部管理效益也会得到改善。”
  “无论公立医院如何改革,有两个基本原则不能违背:一是保持公益性,二是发挥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卫生部负责人曾经在多个场合如此强调。
  “社会资本如果想分食公立医院改革的蛋糕,一定要切记:成也员工,败也员工。”陈绍福强调。

资本观望心态仍然明显
  目前,各路资本环伺我国的医疗服务市场是不争的事实。政策的利好能否“忽如一夜春风来”呢?面对新医改的机遇,目前社会资本办医并没有表现出太大的动静,2009年的投资案例仍然显得寥寥无几。各路资本仍在观望之中。
  国内一些投资者在观望的同时,似乎对政策还带着几分悲观的成见。“政策往往不能仅仅看表面,投资要靠悟性,对进入时机的选择也要凭智慧。”北京民众集团董事长詹阳斌表示。
  据卫生部官员介绍,新修订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也即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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