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不断提高品牌意识和风险意识,在打造知名品牌的同时,必须时刻关注一些基本的法律程序,随时提高警惕。


“龙太子”争夺战 谁胜谁负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0年第2期  [字号:  ]  

  动画片《龙脉传奇》在中央电视台热播,卡通明星“龙太子”深受全国小朋友的喜欢。然而,倾力打造该剧的浙江太子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久前被四川成都商人李光辉告上法庭,质疑其商标侵权。到底谁是真正的“龙太子”呢?

太子龙精心呵护“龙太子”
  2002年,著名演员姜文成为 “太子龙”男装代言人,一时间“太子龙”男装风靡全国。
  2008年,浙江太子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作推出了以“龙太子”为主人公的动漫作品《龙脉传奇》,在央视播映。
  随着《龙脉传奇》与龙太子三维系列幽默短片的播出,以龙太子为主,龙贝贝、龙小子等一系列卡通形象明星,深受全国小朋友的喜欢。与此同时,包括“龙太子”童装在内的动漫衍生产品陆续被推出并销售至全国。太子龙控股集团实现了“品牌服务动漫,动漫拉动产业”的产业链布局,龙太子成为太子龙控股集团的主力品牌之一。
  显然,在对“龙太子”的品牌培育上,浙江太子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四川“龙太子”讨说法
  就在太子龙集团倾力打造“龙太子”品牌时,一位成都商人找上门来,说“龙太子”是其早已注册在案的商标,浙江太子龙集团擅自使用“龙太子”商标已经构成侵权行为。
  1997年6月28日,李光辉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了“龙太子”商标,“龙”字为繁体,有效期至2007年6月27日。当时商标局没有童装这个项目,只有成人服装和婴儿服装这两个选择,因此,在注册商标时李光辉就选择了25类中的“婴幼儿服装”。
  2007年6月初,李光辉接到商标事务所工作人员电话,询问“商标是否需要续展。” “续吧,等以后有资金了,我们还可以把这个童装发展一下。”听了老婆的话,李光辉交纳约2000元费用,办理续展,延期至2017年6月27日。
  恰逢此时,突然有人打来电话,称出价20万元让李光辉转让“龙太子”商标。
  “小小一个童装商标,为何值20万元?”深感此事蹊跷,李光辉暂时没有答应。几天后,他在网上查到了不计其数的“龙太子”产品,大多数“龙”字是简体,浙江一家企业生产销售。
  “网上有很多它的产品介绍,主要是童装。”李光辉说,当时他就在想,他注册了的商标,对方又卖这个,是否侵权了。满腹疑虑的他开始关注起浙江太子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08年4月,该公司在杭州召开童装订货会。李光辉化名前往杭州参会,购买大量该公司“龙太子”童装产品。“对方送我一套《龙脉传奇》,主角名叫‘龙太子’,是专门为推广品牌斥资打造的。”9月,他再次前往杭州,在某大型商场内,看到该公司的销售专柜和实体专卖店。李光辉径直来到该公司负责人办公室,面对面地向一许姓老总提出停止侵权,“我们最终没谈拢。”

焦点集中在商标权和著作权上
  2010年1月12日,此案在杭州滨江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的交战点主要集中在商标权和著作权上。
  在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站上,李光辉注册“龙太子”商标号为1040648,属于国际分类号25大类中的2502群,2502群中商品服务注明的是婴儿服装等全套,注册时间是1997年并续展至2017年6月27日为止。
  浙江太子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2007年4月25日,也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了“龙太子”的商标,只不过使用的是简体的“龙”字,并且申请的是国际分类号25大类中的2501群,指定的商品只有服装,并没有包括童装,初审公告日期为2010年1月20日。
  李光辉指出,“龙太子”早已被他注册成功,且已被作为童装品牌进行销售,他拥有商标权在先。而中国商标法确实有规定,只要商标名字相同,不分繁体简体。针对“太子龙”对李光辉注册商标所指商品品类的质疑,《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也有注明称,童装与婴儿纺织类商品类似。
  太子龙方面则表示,李光辉在1997年将‘龙太子’注册为商标侵犯了太子龙控股集团的著作权和企业名称在先权利。太子龙控股集团说,浙江太子龙服饰有限公司是1995年9月5日注册登记成立的,之后还获得了早在1994年初就公开出版发行的作品《龙族兄弟》著作权的使用许可,而“龙太子”来源于《龙族兄弟》中的主人公“龙太子”和“龙贝贝”。因此,李光辉在1997年将“龙太子”申请注册为商标侵犯了“太子龙”的著作权和企业名称在先的权利。
  “李光辉生产的服装质量不合格,”太子龙方面认为,尽管李光辉注册了商标,但是李光辉一直不能提供相应证据表明他在商标注册后确实在进行服装销售,因此太子龙方面提出强烈质疑和抗议。
  李光辉则认为龙太子是中国的传统形象,并不能因为动漫作品《龙脉传奇》的主人公是“龙太子”,这个形象就被太子龙强行拥有,已被注册的商标并不会因为服装质量有问题而遭到怀疑。
  滨江法院于1月12号开庭审理后,没有当庭宣判。

专家意见
  当初李光辉申请商标注册代理的四川成都商标事务所首席顾问陈小路说,中国商标法规定,只要商标名字相同,不分繁体、简体、手写体或打印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2007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规定,李光辉注册的是“2502婴儿纺织用品”,而童装属于“C250005”,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注明;童装与2502商品类似。陈小路说,在同类组的产品中不能有两个相同的商标名字,除非本人或本企业持有。
  浙江中正商标事务所沈小乐认为:“2502当中童装放到2502也可以、放到2501也可以。现在商标局认为,2502所有婴儿纺织品跟童装是类似的,也就是说像我们看到的,太子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虽然在2501当中,他选择了服装,虽然童装也在2501,并不代表太子龙就可以在2501当中、在童装上面去使用他的商标,因为他使用的商标不能与在先权的相冲突。谁先获得的权利,后面的人不能侵犯他,我还是认为李先生会获得这个权利。 ”

警示:
  从不久前恒源祥陷入羊商标纠纷,到如今太子龙被控侵犯商标权,企业仿佛走进了侵权门的阴影。同类案件中,被控侵权方通常是影响力较大的知名企业。在企业品牌影响力日益扩大的情况下,企业却忽略或者轻视一些基本法律程序的作用,这几起案件纠纷对企业来说足够起到警示作用。
  相关法律人士表示,企业需不断提高品牌意识和风险意识,在打造知名品牌的同时,必须时刻关注一些基本的法律程序,随时提高警惕;而商标专利局等有关部门也可以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巩固对企业及个人的服务和提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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