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规范化是大势所趋,现在需要考虑的只是时机选择和具体操作的问题


网店新规触动谁的神经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08年第9期  [字号:  ]  

作者:■本刊记者 张琳
  2008年7月4日,北京市工商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以下称“网店新规”),意见要求,从8月1日起,利用互联网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主体,均应依法登记注册,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经营;已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或者个体户所开的网店,如超出原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也须办理相关变更登记。
  消息一经公布,立刻引起了轩然大波。在淘宝、天涯等论坛上,数千名网民开始激烈争论。尽管此条例仅针对在北京经营的网店,却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掀起涟漪,业内专家和网民皆认为,一旦此举在北京试水成功,继而必将在全国推行。
  果不其然,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7月17日在长春考察时要求工商系统提前做好准备,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今后网上开店都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以北京为试点,再在全国推广。
  随后,各地迅速作出反应。7月29日,天津市相关部门发出声音,网店注册目前将以自愿为原则,只要经营者有申请并符合相关规定就予以受理。而上海方面似乎打算通过一种更为有效的方式推动对网上卖家的监管:工商直接监管网络经营者(淘宝、易趣等),再通过网络经营者管理卖家。交易平台与网络经营者签订“入网协议”前,需要先查看其营业执照,如果没有营业执照,不得与其签订正式的“入网协议”。
  此外,杭州、深圳、东莞等地的主管部门明确表示近期不会执行网店办照的规定,但重庆等地则传出将对当地网店制定相应政策的消息。

网店无照时代终结?

  一条地方性法规引发如此激烈的反应与网络交易的崛起不无关系。一台电脑、一跟网线,简单的经营条件为网店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目前个人在网上开店的程序非常简便:选择淘宝、易趣等电子商务网站,点击阅读条款,填写个人资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账号,等对方确认后,点击“免费开店铺”,几分钟后,就可以在家里做生意了。
  《2007年中国网商发展研究报告》显示,短短几年时间,中国网络店铺经历了爆炸式增长,网商人数从2004年的400万发展到3000万,网络贸易交易额在企业销售额中所占的比重也从2005年的9.85%骤然上升到16.62%.互联网权威调查机构艾瑞咨询的统计显示,2007年国内网络购物市场的销售总额达到594亿元,而淘宝网以433亿元高居榜首。仅在淘宝网上,2007年就卖掉9000万件化妆品,7300万张充值卡,6000万件服装,2600万件首饰,800万台家电,800万束鲜花……其收入相当于150家沃尔玛超市门店。截至2007年一季度,淘宝网已经在网上创造了超过10万个直接就业岗位。
  而网民们也越来越习惯于这种购物模式,一组来自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2007年6月中国网民数量突破1.62亿,其中25.5%有过购物经历。在网友“娜娜小飞侠”晒自己家装修图片的帖子上记者发现,其总价16万元的大小物件大多购自淘宝,小到贴纸、装饰画、水壶,大到沙发、床铺甚至LG电视,“淘宝上商品的式样很多,而且比市场上便宜得多”。
  但是忙于在网上淘金的卖家们突然发现,8月1日之后,他们将面临前途未卜的未来。新规除了要求营利性网店办理执照外,还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今年底前,在网站首页下方,要设置“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公示”链接,公示的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网站(店)负责人信息等。提供网上交易的服务商,必须负责核查签约商户的营业执照和证明,建立电子交易记录,且至少保存两年以上。服务商一旦被发现未核查身份,为无照经营者提供了服务,将受处罚。
  根据管理意见,3种情况将获得豁免:已经有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且经营范围与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相一致的;已经取得信息产业部或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完成网站备案,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了营业执照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
  可以预见,若网店新规真正得以实施,我国的网络交易将告别无照经营时代,率先走入实名制。消费者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障,一旦发生维权纠纷,可以根据其登记信息追究责任。
  但对于大多数卖家来讲,这个消息却无异于晴天霹雳。除了监管加强,在未来的交易中需要更加小心翼翼,可能增加的费用也将使一些实力不强的网店陷入窘境。7月30日,记者致电12315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从8月1日起网店被发现无照经营的,将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取缔并没收违法所得。这一天,北京的大多数网商经历了黎明前的躁动,在心里仔细掂量着应该何去何从。

接受、观望、退出?

  目前民用电子商务的存在方式可分为三大块:C2C(个人对个人)、B2C(企业对个人)和B2B(企业对企业)。根据记者的调查,网店新规对B2B和B2C企业的影响微乎其微。以当当网和卓越网为例,他们都有完备的证照,在销售货品时也会开具发票,缴纳税费。
  如果说当当、卓越是正规军,那么在C2C平台上游走的卖家更像是游击队。一旦新政在全国实施,他们将遭受最大的冲击。尤其是那些没有实体店,完全依托网上交易平台的个人卖家,他们的店铺往往生存时间不长,数量众多但规模较小,出货量小且单件利润微薄,以往他们规避掉工商、税务等费用,节省成本以价格优势吸引客户。办执照费用虽然不多,但他们最担心的是未来可能牵涉税费等问题,这会给C2C的卖家带来较大的成本支出,网店的优势将不再明显,他们很可能会成为首先被淘汰的那一部分。同时,网店新规将使网上交易的门槛增高,原来的一些卖家也可能因为执照办理的繁琐手续而放弃经营。
  “我的小店现在每个月可以赚3000左右,但是如果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房屋租赁合同的话,这些钱在学校附近租个房子也就所剩无几了。”兼职开网店的大三学生小雷说。
  按照新规,网店办执照和实体店办执照手续相同,那么在民宅开网店,就需要居委会盖章,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还需要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签名同意,很多人就难在了这里。
  “我们居委会的要求是,我所住楼层里所有的居民都签字同意,签完后公示10天,无人反对才能盖章,有一家不同意都无效。我们希望能出台符合网络经营实际的专用流程,比如简化程序或者让淘宝网、易趣网代管代办等。”北京的网店店主“小柳叶”说。
  办执照了,收税还会远吗?比起办理证件的繁琐,大多数店主更加在意的是未来可能加诸于身的各类税费。
  “如果网店新规真的实施我就洗手不干,专心上班。其实网店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没有一点成本,比如在淘宝网,租用一个”旺铺模版“,一个季度要花150元,还需要交纳1000元的资金作消费保障;为了吸引客户,我经常会选择包邮的方式,次数多了,邮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为了招徕生意,我还得在网站上做广告,这些花销也不比实体店少,算下来一件商品能赚三五元钱我就卖了。一旦新规施行,像我这样的小店家势必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价格不变,用什么来填补税费的亏空?要是提高价格,客户肯定要流失很多。”家在北京的网商“妖妖”是受影响较大的网商代表。
  更多的店家选择了观望。卖家“西西公主”认为:“网店新规能顺利推行的可能性并不大,工商局也没有进行大规模的查处。即使强制推行,店主也会想到很多规避的方式。所以不用急着关店,等新规实施一段时间后看看情形再说。”
  在一片反对声中,也有支持的声音,“因为缺乏有力的监管,现在网络交易市场十分混乱,许多骗子也在其中浑水摸鱼,办营业执照虽然在短期内可能会增加卖家的负担,但是长久来看是好事,随着信用度的提高,利润也会提高,还可以淘汰一些不正规的卖家,给我们更大的市场空间。”在某淘宝卖家QQ群中,卖家“飘飘”说。
  大多数买家对新规的心态则比较矛盾,喜欢在淘宝上购物的“七七”说,“成本增加,以后恐怕在网上买不到便宜的东西了,不过我以前在网上受过骗,吃了不少亏,想要维权也十分困难,办证之后上网买东西会放心很多。”

监管之困

  其实,细心观察就会发现,网店新规并非突发之举。随着网络购物越来越被人们接受,网店的前景越来越好,一系列由于诚信造成的问题和纠纷也日益彰显。据今年315期间工商部门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以网络购物为代表的非现场购物已经成为2007年十大投诉热点之一。12315的工作人员说,由于网上店铺没有登记详细信息,与买家相当于私下交易,一旦发生问题,工商部门很难为买家维权。
  一些较大的购物平台基于安全的考虑,采取了第三方参与交易的形式。以淘宝为例,买家拍下商品后,先付款给支付宝保管,支付宝收到货款后通知卖家发货,买家收到货物并确认没有问题后,即可通知支付宝付款,交易结束。若买家对商品不满,可以通过淘宝进行取证、退货和投诉。但还是有一些小的购物网站保障不力,一些买家私下交易或者放松警惕,买卖纠纷层出不穷。许多卖家在网络上销售的货物涉嫌侵权盗版,知识产权问题也非常严重。
  此外,网上交易的税收漏洞也一直是相关部门的心头之痛。记者登陆淘宝、易趣等网站发现,在一些大的交易平台上,企业用户必须经过审核和验证,工商税务部门可以随时监测网上交易情况,逃税比较困难。但个人用户的监管难度很大,网站只能在与其签订协议时提醒用户自觉纳税。2007年7月,“网上交易偷税第一案”在沪宣判,一家经营婴儿用品的网上店铺半年的销售额超过280万元,却没有交过一分钱税,店主张某遂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6万元。相信此类隐患是工商部门决定出手的另一重要原因。
  早在1998年,世界经合组织就提出了数字化经济的两条征税原则,一是电子商务必须遵行现行税法;二是必须通过公平和简化做法,使现行税收政策应用于电子商务。言外之意不外乎:对电子商务必须征税,但是要照顾到电子商务自身的特点。英、美、德等国也在几年前就制定了相应的监管和纳税政策。
  由此可见,现在的网店新规,虽然尚未涉及征税层面,但迟早要过依法登记、依法纳税这一关,此乃大势所趋,几乎毫无悬念可言。诸多业内人士普遍对电子商务市场进一步规范持认可态度,矛盾的焦点在于时机问题。
  知识产权专家李俊慧称,网店新规施行时间已偏晚,规定应更早一些出台。他认为包括淘宝卖家在内的电子商务群体跟传统商业行为的区别在于线上付款、线下交货,这跟传统的消费行为没有太大区别,也是一种商业行为。而我国的法律有明确规定,拥有合法经营权需有营业执照。
  7月29日在京举行的中国网络零售产业环境学术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则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电子商务促进法,认为无论从监管技术角度、行政效率,还是市场成熟度来说,施行网店新规的时机并未成熟,应暂缓执行。
  税务专家吕本富教授提出“三不管”原则:“网络零售产业规模占整个零售业5%以下,政府不要管;网络零售的就业人数在500万以下,政府不要管;网络零售年收入在5万以下的就业人员,政府也不要管。”
  网店新规面临的另外一个难题是其可实施性。按照新的规定,需要获得执照的网店店主地域范围在北京市,非营利性网站可以不办理执照。由于互联网的跨地域性和网上交易形式的多样性,如何界定属地存在技术上的难题。
  虽然新规已经于8月1日正式实施,但记者咨询工商部门后发现,目前还没有对无照网店开始查处。相关部门的态度也从“发现一家,关闭一家”转变为“不会强力推行”。当记者就网店新规的细节问题采访北京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时,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先实行、不回应、不置评,一切等新规实施一段时间之后再说。
  网店卖家此时或许可以稍微松一口气,但暂缓执行不等于不了了之,正如一位实体店老板所说,在网上卖东西不用工商登记或纳税,对开实体店的人也有不公平竞争之嫌。电子商务规范化是大势所趋,现在需要考虑的只是时机选择和具体操作的问题。因此,个体网店不能不有所筹划,免得到时措手不及。

编辑  何健(hej@gcma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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