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破除障碍,推进广州个私经济新发展
——访广州市个私协会会长黄树荣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08年第5期  [字号:  ]  

作者:■本刊记者 朱华才
  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新形势下,广州个私经济领域该如何解放思想、破除发展障碍?在推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上有哪些新思路、新举措?日前,广州市个私协会会长黄树荣就上述问题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

“新一轮思想解放,最根本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

  记者:您怎样看待当前这一新轮思想解放?
  黄树荣:继续思想解放,其实是党的十七大主题之一。在中共广东省委十届二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强调,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这对于广东继续保持发展态势,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再跨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这一意义,甚至可以与前两次思想解放相提并论。
  如果说,第一次思想解放解决的是从以阶段斗争为纲转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第二次思想解放解决的是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那么,依我看,这次思想解放解决的是从纯粹发展转为科学发展的问题。
  记者:为什么这么说?
  黄树荣:这新一轮思想解放,最根本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问题,汪洋书记要求广东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前些年,我们只是一味强调发展,对其中一些负面影响研究并不多,因而,不少地方出现经济上去了、环境却破坏了等问题。把发展绝对化,就是盲目发展、埋头发展。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现在更强调人、自然、社会之间的协调发展。如果光是GDP上去了,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和管理、经济发展的粗放模式、城乡区城发展的差异、民生、环境等问题长期解决不了,这样的GDP又有多大意义?这一思想观念不扭转过来,将会对下一步的发展进程带来极大的影响。

个私经济面临的问题凸显思想解放的必要性

  记者:从广州个私协会的角度看,有什么问题更能体会思想解放的必要性?
  黄树荣:广州的发展变化有目共睹,但是,只看到成绩,看不到差距,绝不是件好事。
  俗话说,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国内生产总值,深圳一直紧追广州,广州市多年排行全国第2,仅次于上海,但去年已降至第6。全国名牌,广州也不如佛山和深圳。
  私营企业,去年底深圳199484户,广州140001户,这是很不应该的。要知道,2004年底,我市的私营企业还比深圳多,更不用说上海有50万户、北京有40多万户。
  个体工商户户数,我市以前长期稳居全省第一,前年底掉至东莞深圳之后排全省第三。去年下半年光是创建卫生城市我们就核发了9万多户临时执照,致使全市个体户年底达417392户,重返第一。但是,执照到期,又怎么办?难道要掉回去?
  外资企业,去年底深圳19978户,广州8861户。
  因此在企业准入方面,以广州应有的地位来说,如果我们不意识到某些问题的严重性,不在某些方面采取相应对策,我们与先进地区的差距将越拉越大。

“只要不是明令禁止的,我们都应该允许下面试验”

  记者:您认为应当如何解放思想?
  黄树荣:这是个很大的题目,很难一下子讲清楚。但我认为,有几个关系是要处理好的。明确了这几个关系,才谈得上从哪里选准方向和突破口。
  第一,就是学习与联系实际的关系。理论联系实际是我党的三大作风之一,本来不用我在这里强调,但正是因为前面讲到的原因,不提这个问题反而显得不大现实。作为要求也好、监督也好、检查也好,都必须把理论联系实际作为衡量思想解放的标准之一,切忌空谈。
  第二,是依法行政与搞活放宽的关系。现在的思想解放,与以前是有区别的,主要是基础不同、环境不同。我认为,在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的情况下,必须以依法为前提,不是叫你去冲红灯。
  第三,是解放思想与勇于负责的关系。既要解放思想,又怕承担责任,只能是一事无成。第一、二次思想解放之所以能够取得辉煌成就,与那时改革者的大无畏精神不无关系。“杀开一条血路”,“要枪毙就枪毙我算了”,就是那时喊出来的。当然,我们今天并不要求要这样做,但这种精神是要有的,其中很重要的是要提倡勇于承担责任。
  记者:既要解放思想,又要依法行政,两者有没有矛盾?
  黄树荣:没有,两者是一致的。而且在某些方面如果要真正依法行政,不解放思想,不破除一些习惯观念,还真难做到。我们现在不是时不时遇到吗?有的人在处事时,本来没有任何法律法规依据,偏偏总是喜欢凭个人的认识去判断这个事行还是不行,随意性很大,这哪能叫依法行政?
  现在,各级政府都很强调追究行政责任,这是对的。但我也发现,不少人也因此而背上了怕负责任的包袱,我觉得,应该造就一个宽松的环境,只要不是明令禁止的,都应该允许下面试验,允许出点小错,走点弯路,不行再改,不要一下子就一棒打死。
  “一个中心”“两个观念”促进个私经济新发展
  记者:有一种说法:解放思想,要从创新制度着手。您怎么看这一说法?
  黄树荣:是的。我们现在要解放思想,很大部分是要靠完善、创新现有制度去实现。说到制度,这里还得强调一下实事求是的问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并没过时,在研究政策制度的时候,就要认真考虑实际情况,兼顾各方利益。比如,我们在研究如何促进大型基础工业发展时,就不能忽略中小企业的发展,更不能以牺牲中小企业利益作为代价。相对于基础产业,中小企业能更直接、更有效地解决民生问题。
  事实上,我们现在规矩太多了,听说在研究窗口建设时,曾有人提出每办完一个人,必须待那人按了满意不满意键,电脑上的程序才能进入下一位。要是那人坚决不按,弃权,我们那窗口不就得停工?比如一刀切的“住禁商”,全国唯独广州在这样做,我们是不是可以适当解禁?
  这也是思维方法问题,出发点和愿望可能是好的,但效果却不一定。现实是,没有的东西要搞,难;已有的东西要改,更难,哪怕是事实已经证明它有缺陷。正因为这样,才觉得新一轮思想解放非常重要。有必要利用这个契机,好好评估一下前段的工作,好好解放一下大家的思想,好好推动一下我们的工作。
  记者: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往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切入口,您能不能就这方面的情况谈点看法?
  黄树荣:以往的思想解放,特别是第二次思想解放,我们确实是把放宽企业准入条件作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突破口来抓,提出了一系列搞活放宽、降低门槛的措施,开创了多项“国内首创”,为广州经济的发展,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但时至今日,再那么提,总觉得不够确切。主要考虑有两个方面的情况:
  一是随着《行政许可法》和《公司法》的实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都只能由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作出。我们有权降低的“门槛”范围显然大大缩小。
  二是企业的种类是复杂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在发展经济时,有的行业要鼓励发展,有的行业要限制发展,现阶段笼统提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好像也不够准确。
  记者:您说的有道理,但降低企业准入门槛的工作总是要做的,怎么办?
  黄树荣:我的意思是,降低企业准入门槛,毫无疑问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也是个私协会应积极协调的工作,应该去做,或者称之为“支持新一轮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可能更好。具体怎么办,我倒有个想法,感到考虑这一问题时必须“围绕一个中心”,“确立两个观念”,有所侧重。
  广州的经济已有相当基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现在正面临着转型的关键时期。在新一轮思想解放中,我们的改革措施,必须为这个中心服务。特别在经济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民营经济等方面,要多考虑工商部门应如何出力、如何支持的问题。这也是降低企业准入门槛时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
  在这方面,需要和其他部门配合,一齐出力。光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的措施可能有限,但只要围绕这个中心,其他的例如在保证用地、优先报建、资金扶持、返还费用、技术支撑、交通保障以及职称评定、人才入户、子女就读等方面,各有关职能部门都拿出相应措施,整体形成合力,就将对我们需要鼓励发展的那些行业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
  确立两个观念就是,法律法规确定了的条件要执行,别的都可以降低放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要禁止,别的都应当允许去做。

编辑  延川(hej@gcmag.cn)





关闭窗口
光彩杂志社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