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和新浪财经联合推出“个私经济十大事件”和“个私经济十大人物”,希望能够见微知著地反映个私经济三十年的发展轨迹。


个私经济十大事件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07年第11期  [字号:  ]  

“傻子瓜子”引发雇工大讨论

  一个贩卖瓜子的“傻子”,十几名雇来的工人,引发了一场带有浓烈的意识形态特征的全国性大讨论。
  上世纪70年代末期,安徽芜湖小商贩年广久的“傻子瓜子”生意兴隆,但他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雇工超过了8个。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雇工到了八个就不是普通的个体经济,而是资本主义经济,是剥削。”在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理论中,“七下八上”是一条铁定的界限。那么,年广久算不算剥削呢?这成了十分敏感的话题。
  事实上,当时雇工“超标”的并非年广久一人。在广东高要县,一个叫陈志雄的农民承包了105亩鱼塘,雇工1人,临时工400个工日,当年获纯利1万多元,也在当地引起一阵激辩。
  这场大讨论一直持续到1982年,年广久的瓜子工厂已经雇工105人,日产瓜子9000公斤,赚的钱据说也超过了100万元。关于“个体户到底雇几个人算是剥削”的争论却一直甚嚣尘上。
  这时候,邓小平同志出来讲话了。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一次讨论会上,邓小平建议对私营企业采取“看一看”的方针。他当时便举到了年广久的例子,他说:“不能动年广久,一动就人心不安,群众就会说政策变了,得不偿失。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怕什么?伤害了社会主义吗?”
  邓小平此言一出,“傻子瓜子”得救了。当然,讲话更大的意义是稳定了大局,鼓励了个体、私营经济经营者的积极性,保护了私营企业的存在与发展,为私营企业扩大规模创造了政策环境。
  不过,要等到1987年,7个人和8个人的雇工讨论才彻底偃旗息鼓——在那一年的中央5号文件中,私营企业的雇工人数被彻底放开。这之前,随着个体经济的发展,许多农村和城镇个体户的雇工数量均出现了超过7个人的现象。中央通过调查研究,在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允许存在、兴利抑弊、加强管理”的方针。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私营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生产,活跃市场,扩大就业,更好地满足人民多方面的生活需求,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在1988年4月的宪法修正案中也得到了充分肯定。

“八大王”事件 温州模式在风雨中萌芽

  1982年夏天的某个黄昏,镇干部突然把自行车停到胡金林家门口,小声对他说:“不行啦,要下大雨啦!”说完转身就走。胡金林知道自己大祸临头,飞奔回屋,从抽屉里拽出早就准备好的500斤粮票、2000元现金和各种证件,连妻子也来不及通知,赶在当夜12点警车呼啸着向他扑来之前,仓皇逃出了柳市镇。
  1982年初,中央下发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以“投机倒把罪”抓了一批走在市场经济“风头浪尖”上的人。在个私经济发源地温州,五金大王胡金林、矿灯大王程步青、螺丝大王刘大源、合同大王李方平、旧货大王王迈仟、目录大王叶建华、线圈大王郑祥青以及电器大王郑元忠等几人被列为重要打击对象。此被称为“八大王”事件。
  事实上,“八大王事件”仅仅是1982年经济整肃运动的冰山一角。到1982年底,全国立案各种经济犯罪16.4万件,判刑3万人,追缴款项3.2亿元。在“八大王事件” 发生后的2年多时间里,温州和浙江的脚步缓慢了许多。经济整肃让私营经济遭遇第一次寒流,大大延缓了它的成长势头,特别是先发的浙南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承受的冲击和压力最为明显。
  “八大王事件”并非偶然,国家动用政府机器,对民间力量突破旧体制的“急先锋”们做出遏制,明显有着超出经济以外的意味。
  直到1984年,时任温州市委书记的袁芳烈深感“八大王案不翻,温州经济搞活无望”。他组织联合调查组,对全部案卷进行复查,被捕的几个人才被取保候审,或无罪释放,而后恢复名誉,归还已经被没收的财产。
  回想当年,“八大王”之所以会被列为重大经济犯罪分子、全国重点打击对象,一是其标本性和群体性,另一原因是事发地为众矢之的的温州。
  1983年前后,温州的个体工商企业已占全国总数的1/10。“一双手”、“两条腿”、“三分邮票”、“四小产品”的家庭作坊式生产,使温州人在不声不响中完成了资本积累。
  在这个中国私营企业最早萌芽的地方,争议与喧嚣长期存在。在一些人眼中,它是资本主义的温床,而在另一些人的心目中,它是市场经济的“麦加”。每一次的观念交锋,温州总是首当其冲,对这座城市的评价,成为了改革立场的“温度表”。
  从1982年“八大王”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到 1985年“温州模式”被正式提出,再到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温州被称为“奇迹”。这番历程,是我国个私经济发展的真实写照,也是社会变革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

创业潮涌动首批私营企业家诞生

  1984年,一个充满着暗示和悬念的年份,新的产业正萌芽待放,新的公司英雄已呼之欲出。
  1984年,是一个骚动而热烈的年份,“我们都下海吧”是流传在年轻人之间最具蛊惑性的试探。
  这是一个属于珠江三角洲的年份。
  王石在深圳倒卖玉米赚了300万,从创办展销中心到换汇倒卖,悄悄地完成了原始积累;史玉柱在珠海成立了名叫“巨人”的公司,决心做中国的IBM;史的校友段永平离开北京电子管厂,坐火车奔赴这里;惠州的李东生,跟香港人合伙生产录音磁带,简陋的农机仓库成为了日后赫赫有名的家电公司TCL的发源地;年近50岁的潘宁正窝在顺德容桂镇某个低矮的工棚里,反复拆卸一台香港亲戚家弃用的破冰箱,最终,用手工锤敲打出了名叫“容声”的露背式双门冰箱……
  特区和毗邻港澳的地理优势,使几乎所有在上个世纪崛起于珠三角的企业,找到了先发、先行的机会。
  中关村繁荣初显。柳传志走出中科院,从兜售电子表和旱冰鞋,批发运动裤衩和电冰箱开始“联想”,终于在20年后以12.5亿美元收购了IBM的PC事业部。健力宝的李经纬借力洛杉矶奥运会,将一种尚未投放市场、甚至连包装罐和商标都没有确定的饮料,宣扬成了风靡世界的“中国魔水”……
  一代企业家,用或婉约或极端的方式,开始了破茧成蝶的自我蜕变与不可思议的创业传奇。
  这些在第一次创业浪潮中诞生的企业,今后将相继散发出它们的光芒,可在当时,它们还非常幼小,都没有太多资源,分散在一些偏僻的角落。它们有的在性质上还属于国有或集体所有,所以并没有引起政府部门的关注,因此获得了相对的自由。或许正是这一点,让它们的创办者在懵懂中做了历史的宠儿,在一切都需要“计划”的时代,他们成为了少数能够掌握自己命运的人。
  在接下去的几年,那些有远见卓识的人们依然在积累着他们的财富。他们或善于借势,或长于资本。在他们的背后,一只无形的大手掌控着全局。凡是看到了这点的,就能成功,看不到的,便是失败。

抬会风波民间资本在刀尖上起舞

  经济学信条告诉我们,当一项公共需求无法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得满足时,哪怕是最理智的人群也可能做出最疯狂的举动。
  1986年,温州,在以郑乐芬为代表的一批“会主”的主持下,一种被称为“抬会”
  的民间信贷交易正在这片土地上激情上演。
  所谓“抬会”就是出资人将自己的闲散资金交给会主,由会主负责放贷,出资人每月可得到一笔利息,而会主则从中抽取提成。诱人的投资,高额的回报,让抬会的会主成了乡亲眼中的财神。
  从1985年到1987年初,温州有30万人卷入抬会风波,会款发生额达12亿元之巨。
  这笔资金成为当地私人企业发展最重要的资金动力。可是,由于其运作缺乏法律的保护和规范,纯粹靠乡亲间的个人信用保证,一旦到了经济快速成长和资金供求失衡的时候,就会土崩瓦解。
  1986年春,抬会的资金链出现断裂迹象,随后,整个体系如多米诺骨牌般瞬间倒塌。在那次台风式的金钱游戏中,温州有63人自杀,200人潜逃,近1000人被非法关押,8万多户家庭倾家荡产。1991年,郑乐芬等人以投机倒把罪被执行枪决。
  “抬会风波”使刚刚萌芽的私营企业对资金的渴望浮上了台面。上个世纪80年代初,随着温州模式的兴起,私营企业遍地开花,而他们对资金的需求却始终无法满足。1984年,收发室工人方培林在苍南办起了新中国第一家私人银行——“方兴钱庄”,第二天就被当地政府查封。私人业主无法从国有银行获得资金支持,又不能开办民间钱庄,民间资本只好转入地下。抬会风波正是这种时代大背景下发生的悲剧。
  此后,沿海各地对民间金融活动的探索从未停止过,黑色或者灰色的民间借贷、抬会,各种基金会的融资、地下钱庄和典当等层出不穷。一批“探索者”不断尝试着突破政策禁区:2003年,河北农民企业家孙大午因贷款无门,以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承诺不交利息税等方式自筹资金,最终落了个非法集资的罪名;20 06年,一夜暴富,以38亿元身价“空降”中国富豪榜的吴英,以允诺高息回报为饵,通过地下钱庄迅速筹集到巨额资金……
  1996年,我国第一家以民间资本为主的股份制银行——民生银行成立,开启了中国私营银行的破冰之旅;2005年,“非公经济36条”提出了4方面的政策意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金融创新和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对民间资本的运作给予进一步的支持和规范……
  民间资本正是在这些成功或失败的探索中一步步地成长起来。根据去年央行对民间融资的推算,我国民间融资规模为9500亿元,占GDP的6.96%左右,占本外币贷款的5.92%左右。如果能减少民间资本的准入限制并给予全面的产权保护,如果能给私营企业以更宽松的资本环境,如果能为民间资本流向提供更合适、合规的途径,那些游离于灰色地带的民间资本是否能逐渐化浊为清而不至于成为刀尖上的资本之舞呢?

中国个协成立个体劳动者有了自己的家

  在中国个私经济30年发展道路上,有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功不可没,那就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上个世纪70年代末,当个私经济以一种离经叛道的形式萌芽时,是工商部门担当起扶持、管理、引导他们的职责。北京市第一家个体餐馆老板刘桂仙至今还记得,开业第一天,区工商局局长亲自上门鼓励她。
  在流通领域曾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的农贸市场,也是在工商部门的支持甚至直接操办下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的。大批社会无业人员被引进市场,从事个体经营。
  1979年,我国有集贸市场3.89万个,比上年增加了17%,一年便恢复到了“文化大革命”前的水平。到工商局对市场管办脱钩前的1994年,全国84463个集贸市场各类商品成交额达8981.5亿元。中国的第一代个体户们正是从这些市场起步,成就他们或小或大的事业。因此很长一段时间,工商局被视为个体户的娘家。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1980年8月9日,哈尔滨南岗区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个体劳动者协会。此后,在各地工商部门的支持下,一些地方也相继成立个体劳动者协会。
  1986年12月5日,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北京宣告成立。中国个协由国家工商局指导,薄一波同志任名誉会长。从此,数以千万计的城乡个体劳动者有了自己的全国性组织。
  组织起来的个体户们迸发出极大的热情。1990年北京亚运会,在中国个协的号召下,全国个体工商户捐赠2000多万元,一举落成了“光彩体育馆”,矗立起了一座无字丰碑;1992年,个体工商户为希望工程捐赠1000多万元,又是一次功德无量的盛举。此后,中国个协在全国开展的“重操守,讲诚信,创光彩业绩”、“户户讲道德,店店无假货”活动和创建“光彩之星”、“青年文明号”活动等,均取得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20多年来,全国所有省级行政区域和计划单列市均建立了个协、私协组织,同时,全国还分别建立地市级和县区级个协组织412个和2982个、地市级和县区级私协组织355个和2415个。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有2127万多户、4274万多人加入了各级个协组织,分别占全国个体工商户总户数的86%和从业人数的87%;加入各级私协组织的私营企业也多达326万多户、4360多万人,分别占全国私营企业总户数的76%和从业人数的75%.两项相加,中国个协和全国各级个协、私协组织总共拥有会员企业2454万多户、8634万多人,成为一个会员人数众多、覆盖地域广阔、组织机构健全、具有广泛群众性和代表性的庞大社会团体,为中国个私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南巡讲话邓小平为市场经济正名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姓“社”还是姓“资”,是针对个私经济争论的矛盾根源。每当宏观经济出现波动时,便立刻会有批评和指责的思潮出现,这已经成为阻碍中国经济持续成长、阻碍个私经济发展的最大思想屏障。
  1991年2月15日至3月22日,上海《解放日报》根据邓小平同志在上海期间的讲话,先后发表了3篇署名“皇甫平”的社论,提出要继续坚持解放思想,敢冒风险,大胆改革,不要再囿于姓“社”姓“资”的诘难。
  因为并未注明来源,这组社论甫一刊登,便在一派沉闷的舆论界掀起轩然大波,引发了一些人士的指责和围攻。一些媒体纷纷发文,提出改革的道路上必须问一问姓“社”还是姓“资”。而针对个私经济,甚至有传言说:“中央要取消个体户了!”
  事实上,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改革从农村突破的时候,就有人对包产到户姓“社”姓“资”表示质疑;而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建立特区以及温州个体经济的名声日益壮大,都引起了人们对于姓“社”姓“资”的争论。有人说:计划经济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于资本主义。
  在当时,“左”的思潮给个体户和私营业主带来了很大困扰。一时间,很多企业歇业,大家想“等一等、看一看再说”。
  邓小平对此看得异常清楚。他在1992年春天的南方之行,便是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因此,无论对于跌宕起伏的改革进程,还是对于步履维艰的个私经济,南巡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1992年1月18日至2月21日,这位88岁的老人南下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以非正式的方式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他提出了“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的方针,“三个有利于”的评价标准,更强调了在思想上要警惕右、防止左。他斩钉截铁地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一个月后,长篇通讯《东方风来满眼春——邓小平同志在深圳纪实》在《深圳特区报》刊发,它第一次详细介绍了邓小平南巡讲话的内容,旋即被全国各报头版头条转发。它所引发的解放思想、加快改革步伐的热浪,一时间席卷全国。
  邓小平在姓“社”姓“资”问题上的一锤定音,对无所不在的意识形态争论给予了断然的终结。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一轮改革开放,从此理直气壮,那些惶惶不可终日的改革先驱者,诸如深圳和珠海这样的经济特区,以及温州和泉州这样的个私经济繁荣地区,也都重振昔日雄风。可以说,南巡为个私经济的发展又一次摆正了航向。
  南巡之后,党的“十四大”随即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个私经济迎来了第二次发展高潮,一批企业巨人相继诞生。当时比较知名的有保健品行业的飞龙、三株、红桃K、太太;家电行业的美的、创维;饲料行业的希望;饮料行业的娃哈哈等,此后都成了家喻户晓的品牌。
  而那些谙熟中国国情的人,也从中嗅出了巨大的商机,全国出现了一股前所未有的办公司热。即便在政府中低层官员中,弃政从商也成为一股潮流。据《中华工商时报》统计,当年全国至少有10万党政干部下海。
  邓小平南巡是一个崭新的起点。它不但解放了思想、加速了中国的对外开放步伐,也加速了对内开放、对私企开放的步伐。从那以后,中国的个私经济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改革的动力将从观念的突破转向制度的创新。

陈安民现象私企纷纷摘掉“红帽子”

  咸阳无线电二厂厂长陈安民怎么也没有料到,当初为得到政策支持而给企业戴上的全民所有制的“红帽子”,会将他送进监牢。1996年,他举家移民不久,厂里职工便告发他贪污公款1000万元。尽管他坚称工厂为私人性质,但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罪名难以更改,他将在铁窗中度过8年牢狱生涯。
  “红帽子”是一个典型的中国词汇。所谓“红帽子企业”,即是挂靠在公有制单位之下的私营企业,它们每年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出资、经营皆为私人,注册登记的却是国有或集体性质。说白了,就是名为公有、实为私有。
  私企戴上“红帽子”,是因为“怕”——怕戴上剥削者的帽子,怕被打入另册,怕银行不给贷款,怕国家对私营企业的政策发生变化……所以只好委曲求全,让自己的儿子姓别人的姓。1989年之后,个私经济“倒春寒”,“挂靠风”突然升温,数以十万计的私营企业主纷纷“戴帽”。
  因为戴上了“红帽子”,自己分掉自己的利润是“贪污”,自己调拨自己的资金是“挪用公款”……“陈安民现象”正是“红帽子”企业尴尬境地的真实写照。
  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仅华北地区,就有200多个戴着“红帽子”的私营企业家被逮捕,罪名与陈安民一般无二。由于产权混乱,“红帽子企业”的纠纷日渐增多。
  邓小平南巡讲话是一个分水岭。此后,第一次大规模的“摘帽”行动开始了。19 90年中期后,各地开始了对“红帽子企业”的清理工作;而私企业主也希望通过身份的清晰化,让产权恢复到原来的面目,免除后患。一个更为隐秘的现象是,在清理过程中,有的“真集体企业”也悄悄挤了进来,以各种方式证明自己的“红帽子”身份。而这些,最终意外地演变成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企业产权清晰运动。
  党的十五大之后,非公经济成为“重要组成部分”,个私劳动者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个私经济得到了高度认同,私营企业主再也不必担惊受怕,再也不必为寻求公平发展机遇绞尽脑汁,纷纷摘掉了“红帽子”。
  “红帽子企业”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盛极一时,如今却已经成为历史……

“问题富豪”落马引发“原罪”大讨论

  2003年前后,《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一度被称为“问题榜”甚至“追魂榜”:爱多集团胡志标、健力宝集团李经纬、科龙电器顾雏军、伊利集团郑俊怀……这些曾经雄踞榜上的名人先后被立案侦查,乃至锒铛入狱。究其原因,大都由于挪用上市公司资金、做假账、虚假注册资金、违规担保、合同诈骗、偷税漏税等问题。这些事件都暗合了“为富不仁”的传统观念。
  2003年,私营企业家李海仓的被杀,在社会上引起了“仇富”之说,而由“仇富”争议引出的“原罪”讨论,开始了人们对私营企业家“第一桶金”的合法性的质疑。
  2004年,河北省一个红头文件提出:对民营企业经营者创业初期的犯罪行为,已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得启动刑事追诉程序;在追诉期内,要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后果、悔罪表现和所在企业在当前的经营情况及发展趋势,依法减轻、免除处罚或判处缓刑。首次从法律上“豁免”了原罪,却掀起了更强烈的舆论风暴。
  “原罪”到底该不该清算?如果该清算,应从什么时候开始?民间在讨论原罪的问题上分为三派:一是大赦派。认为民营经济与任何新生事物一样,创业初期的不规范是其与生俱来的“胎记”——柳传志承认联想早年曾经赖过账、走过私;刘永好承认公司早期曾在饲料中“掺水”;尹明善早年办公司,也有过偷税漏税行为……在当时只有“违规才能发展”的历史条件下,这是“敢为天下先”的企业家的唯一选择,这是其生机勃勃的活力所在,要放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客观看待、正确对待,给予最大程度的宽容和理解。对他们的清算就是否定改革开放,就是开历史的倒车。
  二是清算派。认为无论什么时候,法律都会存在制度上的漏洞和缺陷,除制度等历史原因外,更多的是企业家本人的品质。只要有诱人的利润,就会有人甘冒风险,对企业家既往的宽容,就是对以后违规的纵容。
  三是折中派。对于原罪提法持模糊态度,不赞成“一律宽大”,也不赞成彻底清算追究。他们主张“在有原则配套措施的前提下大赦”,所谓原则就是该追究的要追究,大赦要有条件。
  如何解决“原罪”问题,表面看并没有有效的办法,但在争议纷纷中,中国的市场经济转轨航船正在徐徐驶入法制化、规范化、完善化的轨道,“让财富暴露在阳光下”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年轻的创业者们和当今的富豪们也都开始选择更透明、更健全、更规范的经营机制。

四次修宪确定个私经济法律地位

  1998年“两会”,第一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深圳私企老板郑卓辉,花了3天多时间游说广东代表团,终于获得49名代表附议,以个人名义发起了“保护私有财产”的人大议案。这是第一份提出私产入宪的个人议案。
  6年后的2004年3月14日,宪法修正案草案在人民大会堂以绝对高票通过,“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进了中国的根本大法。“企业是谁的?钱是谁的?一觉醒来创业而成的一切还是不是自己的?”这些长期以来困扰企业家的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个体私营业者的权利获得了国家根本大法的彻底、全面的保证。
  把保护私有财产写入中国宪法,给予了私有产权和公有产权同等地位,它的象征意义重大,表明中国对市场经济做法的承诺,也有助于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这是这部国家根本大法21年来的第4次修改。4次修宪,只有一个主题一以贯之,那就是个体私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加强。
  1988年修宪,“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为私营经济正了名。
  1993年修宪,将“市场经济”写入《宪法》。明确表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促使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变革进一步深化。
  1999年在《宪法》中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4次修宪,与“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一起写入宪法的,还有“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非公经济在不同时期宪法中的表述,与其自身的发展曲线十分契合。从“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由“引导、监督和管理”为“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已不再是被限制对象,获得了与公有制经济同等的法律地位,赢得了平等竞争的权利。
  每一个清晰可见的政策之后,都是我国非公经济迎来的飞跃时代。

“非公36条”颁布政府为个私经济清道开闸

  2005年2月24日,新华社全文播发《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经济36条”。
  这是共和国成立56年来第一次以中央政府的名义发布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从中体现的政府清道(清除体制性障碍)和市场开闸(放开准入和融资),决定了这个文件的出台必将成为中国市场化进程中的大事件。
  尽管我国个体私营经济创造了50%的GDP和70%的就业机会,但长期以来对非公经济的观念歧视仍然存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在准入政策上虽无公开限制,但实际上非公企业一进去就碰壁。这种“名义开放、实际限制”的事实造成一种“玻璃门”
  现象,“非公经济36条”就是要消除体制性障碍,遏制“玻璃门”给民企带来的羁绊。因此,“36条”被视为十六大之后,私营企业主期盼已久的关于非公经济发展的一份纲领性文件。
  “36条”明确提出要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包括放宽股权比例限制,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走出去,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国防工业等行业和领域。
  “36条”专门有5项金融措施支持非公经济,并有一条明确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总之,凡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都允许进入。
  重庆力帆董事长尹明善当时曾表示:“开放的力度让我们喜出望外!”
  应当说,政府为非公经济清道、开闸,还体现在这几年《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行政许可法》和《物权法》、《反垄断法》的先后出台,以及颁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修改《公司法》、《证券法》和《破产法》等等。这一系列体现市场化导向的法律与“36条”一起,正在整体上塑造市场经济的制度框架。
  “36条”出台之后,形势朝着有利于私营经济的方向迅速发展。
  2005年2月17日,中国民航总局向私营的奥凯航空公司颁发了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2005年7月,铁道部决定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的改革,从七个方面为非公有资本进入铁路提供有力的政策法规支持和保障;2005年5月27日,国防科工委颁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私营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获准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
  从“非公36条”颁布至今,我们的确看到了一些令人欣喜的现象,比如《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让内外资企业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广大私营企业也享有了一直盼望的“国民待遇”。但另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是,在电力、电信、石油等行业和领域,市场准入不但没有放宽,行业巨头的垄断反而有进一步加强的迹象。
  特别是在石油行业,这两年民营油企一直处于左冲右突的艰难处境。
  看来,“非公36条”离真正落实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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