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阻挡的微商趋势


http://www.gcmag.cn  《光彩》杂志2015年第3期  [字号:  ]  

作者:石海娥

 

  微商近两年发展迅猛,它为什么能成功?其行为是否合法?未来走向如何?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七星会新媒体研究院执行院长,老A 电商学院讲师部负责人晏涛。

  《光彩》:有人认为,微商和传销非常相似,您如何看待这一观点?

  晏涛:持这种观点的人应该对传销和微商的概念理解得都不透彻,微商和传销的确在某些环节上有一定的相似度,比较容易混淆,但正常的微商和传销其实有本质的区别。

  第一是出发点。传销本身是为了非法牟利,是不正当的商业行为。正常的微商却是合法企业或个人建立的一套合理的销售体系,他们通过微商体系将品牌和客户的忠诚度串联起来。

  第二点是进入条件。传销需要缴纳高额会费, 或者必须购买等额产品才能进入, 带有强制性。在微商发展的早期,也有一些品牌打着微商的幌子做传销,这种行为自然是被排除在正常的微商行为之外的。

  第三点是收入模式。传销的收入模式是按照人头数加所谓的销售额(销售额是指发展一个下线,下线缴纳多少会费)

  来赚取收入。微商则是按照产品的销售业绩来获得收益,是大规模的个性化商业行为。

  最早的微商将货卖给下一级代理后,是不允许退货的,也不会把重点集中在终端动销率上,所以就形成了类似传销的形式。区分微商和传销的关键点在于,能否将卖产品转化为卖服务,或者说是在销售的同时是否有配套和持续的服务。

  另外,就目前来看,微商背后有一个非常大的时代,叫做社交网络,从QQ、微博到现在的微信都是它的一种体现形式。社交网络让我们每个人都能更加快速、方便且紧密地连接在一起,这在20 年前甚至10 年前都是无法实现的。所以我认为,微商指的是那些能够利用互联网工具将自身社交关系转化为影响力(粉丝关注、品牌力等),并进一步产生商业行为的个人或组织。

  基于以上原因,我认为微商是合法的商业行为,且是未来互联网商业生态中的一个重要商业模式。

  《光彩》:应该如何看待微商发展代理的行为?

  晏涛:成为高级别的微商代理,比如从二级代理成为一级代理后,依靠拿货价格上的优势来赚取利润的微商的确存在。我认为,代理机制本身并无坏处,但由于一般微商分销招募的准入门槛很低,很容易发展几百、几千甚至上万个代理。还有些品牌一开始就抱着圈钱(赚快钱)的心态,不仅不关注产品动销率(即有多少产品销售到消费者手中),还通过各种变相手段给下级压货,这种行为是不被接受的。

  另外,我们发现,这种“吃差价”的商业模式在传统企业已经逐渐被取代,因为现在有很多途径可以使企业和消费者进行直接交易,如果一个微商仅仅以赚取产品差价为经营手段,未来生存难度会很大。我认为,如果品牌商和经销商都可以帮助最低级别的代理商将产品卖出去,这也是合理的,但这种行为能走多远值得考量。

  但也不是说代理商或经销商一定没有生存空间。打个比方,假设某品牌电脑的销售商以每台1000 元的进货价进了一批产品,他可能以1000 元甚至995 元的价格将其销售给消费者,经销商的利润从哪来?从他提供给消费者的配套服务中来,他可以帮助品牌为客户提供维修、保养等一系列的配套服务,而品牌会非常愿意将这些行为折算成服务费给经销商。

  这个话题实际上涉及了未来经销商如何生存这个大课题。

  《光彩》:目前来看,微商大多经营的都是快消品,这是为什么?

  晏涛: 目前来看,的确有一些原因。

  首先快消品本身就是一个很大、很丰富的综合性门类,它基本涵盖了我们的衣食住行,因此需求量大。其次是快消品的消费频次非常高,比如零食、化妆品等都是消耗很快的商品。最后是价格因素,快消品的价格都比较低廉,几百元算比较高的。当消费者通过朋友圈进行购买时,多数消费者会通过购买低价格的产品来试探对方的可信任程度,因此价格越低,其接受度就越高。

  《光彩》:如何理解微商“杀熟”的说法?

  晏涛:微商本身就是利用熟人关系进行的商业行为。

  但我认为,微商中的“熟”应该是指社交网络中的强关系,这种关系首先被认为是可以信任和安全的,它常常可以引发一个人的行为。比如你的强关系向你推荐某款产品时,你可能会立刻购买,或者将其购买时的第一选择。就像我们时常会咨询朋友哪家餐厅的菜好吃,哪个品牌的衣服值得购买一样。但如果是和强关系相对应的弱关系向你推荐同款产品时,你接受的可能性不会很大。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理解“杀熟”,我认为它是10 年甚至20 年前的一个畸形产物。当时信息非常闭塞,价格透明度也不够,消费者的选择非常有限,如果通过熟人购买到的产品偏高时,容易产生“杀熟”的想法,因为这有悖于我们认为从熟人那里买东西会比较安全和便宜的想法。但在信息传播如此便捷的当下,将一个比市场价格高很多的产品卖给熟人的可能性非常小。如果这种交易可以实现,那必然是卖方提供了一个让买方欣然接受的理由,这自然就谈不上“杀熟”了。

  还有一个现象就是,商品种类日益丰富和购买途径多样化后,消费者反倒因为选择成本、风险成本变得更加痛苦,所以我们选择向熟人购买,因为我们希望通过熟人的经验和体验省去选择和风险成本,为此我们愿意支付一些在自己承受范围内的差价。

  所以,我认为,“杀熟”不会成为制约微商发展的因素,因为对有需求的人来说,它是一个便捷和安全实现需求的途径,而对于企业来说,它可以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如果企业的产品质量不行,其负面形象会随之传遍业界,这对企业来说可不是一件好事。

  《光彩》: 和其他互联网工具,比如QQ 和微博相比,微信具有哪些优势?

  晏涛:如果从流行程度来说,微信的确比微博和QQ 成功,但事实上,当年通过微博或QQ 成功的微商也不少,但为何最终没有形成规模?因为“消费者在哪里,营销战场就在哪里”,这其中涉及两个原因。

  一是时代背景。5 年前,互联网既不发达也不普及,移动用的还是E 网,速度非常慢,而且流量也很贵,5 元钱只能买10 兆流量,无论从便捷性还是价格上都不能大众化,用的人很少,也根本用不起。现在大家都使用智能手机,网络也很发达,流量更加便宜,因此大众可以接受。

  二是3 个先决条件:链接、信任以及便利性,这一点不仅体现在交流上,也体现在支付方式上。当年我们玩微博和QQ 时多数都是使用电脑而不是手机,无法达到随时随地交流和沟通的目的。现在,通过微信,我们将之前“死”在手机通讯录中的关系激活了,还能随时了解对方的情况,在互动中增进感情、提升信任,而销售就逐渐在这个过程中实现。

  支付方式的便利也对微商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我认为,微商的发展是水到渠成,是在大势之下做了一件正确的事。

  《光彩》:微商会成为下一个淘宝吗?未来它的走向如何?

  晏涛:个人认为,微商取代淘宝的可能性很大。目前来看,部分淘宝卖家生存日益艰难,我们把淘宝和京东等传统电商时代称为门户时代,那时流量犹如大江大河,淘宝在这个大河中修了一个水坝,想用水的商家都得支付费用。但在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流量入口,因为人人都有朋友圈。所以对个体来说,不需要支付太多成本也许就能实现一个淘宝店的营业额。

  关于微商未来的走向,从目前腾讯已经开通的微信小店、拍拍微店,收购了口袋购物等举动来看,腾讯势必会在这一块有更大的布局。虽然微商目前出现一些问题,但这对于仅仅发展了两年的它来说是情理之中的事,我们不能把它和发展了15 年的电子商务相比,因为即使微商的未来无法阻挡,也需要一定的成长时间和过程。(七星会全名北京七星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由知名电商自媒体鬼脚七、知名茶人自媒体茶人王心、实业家齐红,联合发起成立的新媒体俱乐部;老A 电商学院为上海元轼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旗下电商线上教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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